艺术与设计科学系竞赛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为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协同产学研用创新机制,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促进艺术与设计科学系教师科研成果转化和学生高水平创新创业项目产生,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本办法。
一、竞赛级别
(1)校级学科竞赛(C类项目):①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大赛。②由其他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主办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认可度,奖项评比规范,参与高校范围广。③知名企业主办师生参与度高,受益面大的竞赛项目。
(2)省级学科竞赛(B类项目):①指国家A类项目的省级选拔赛项目,省政府行政部门或授权相应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区域性(如分地区竞赛)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大赛,或者国际学术团体、学会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大赛。②由世界(国内)500强企业主办师生参与度高,受益面大的全国性竞赛项目。
(3)国家级学科竞赛(A类项目):①指国家政府部门或授权全国性学术团体和学会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认可的85项白名单竞赛项目)。②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级别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大赛。③由著名高校或多所具有相关专业的“双一流”高校主办具有很强的学术权威性和业内认可度高的竞赛项目。
二、组织机制及管理要求
(1)成立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由艺术与设计科学系书记,主任担任组长,教学,科研副主任为副组长,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设管理秘书处,挂靠在系部教学秘书以及大赛参与教师负责相关申报、协调、组织等工作。
(2)竞赛参赛组织工作竞赛具体情况,由赛事联络人和参与该赛事负责教师负责制定竞赛计划组织申报,组建指导教师队伍,组织开展报名、选拔、培训、参赛以及完成竞赛工作规定流程等。
(3)竞赛备案实行“一赛一报”制。每项竞赛开始前,参赛师生均必须向艺术系竞赛管理委员会和管理秘书处提交申报信息和提交相关文件公告、简章等,按要求发布参赛信息。
(4)竞赛总结。每项竞赛活动结束后,由竞赛责任师生向艺术系竞赛管理委员会和管理秘书处提交获奖信息原价及复印件、获奖证书清晰扫描件电子文件jpg或者pdf、进行资料归档、填写竞赛总结等。
三、申报原则及流程
(1)参加学科竞赛的师生,填写《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艺术作品参赛申请表》(附件1)与《艺术与设计科学系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艺术作品参赛情况一览表》(附件2)进行报备审核。
(2)提交竞赛文件相关公告、简章等(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提交备档)。
(3)按照竞赛信息申报与发布→报名信息汇总→组织参加赛事→成果统计上报、获奖证书上报→竞赛总结等规定流程完成。
四、管理与实施
本办法由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24年10月起实施。
附件1:
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艺术作品)参赛申请表.docx
附件2:
艺术与设计科学系学科竞赛(艺术作品)参赛申请情况一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