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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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各毕业班安排:

现将2013级本科学生毕业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认真遵照执行。

1、第1周至第4周(220日—319日)进行毕业实习,时间4周。

2、第5周至第16周(320日—611日)进行毕业设计,时间为12周。

3、第56周(320日—42日)为毕业前课程补考时间。

4、第9周(417日—421日)为毕业生成绩信息核对,教务处将出具结业生名单,届时学生要到教务处进行核实。

5、第17周(612日—618日)为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时间。

6、第18周(619日—625日)为专业答辩和德育答辩时间。

7、第19周(626日—72日)进行毕业教育。

8、第20周(73日—77日)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与就业报到证.

专科毕业班安排

现将2014级专科学生毕业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系认真遵照执行。

1、第4周至12周(313-514日)进行毕业设计,时间9周。

2、第56周(320日—42日)为毕业前课程补考时间。

3、第9周(417日—421日)为毕业生成绩信息核对,教务处将出具结业生名单,届时学生要到教务处进行核实。

4、第12周(58日—514日)为毕业设计(论文)装订时间。

5、第13周(515日—521日)为专业答辩时间。

6、第14周(522日—528日)进行德育答辩和毕业教育

7、第20周(73日—77日)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与就业报到证。

注:由于本科、专业毕业生数据须在4月确定,针对毕业生成绩要求如下:

1、毕业补考:理论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两课、体育课程分别由社科系、体育部组织安排。实践类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习实训)由学生第4周向系部申请补做,由相应系部组织安排。所有考试都安排在第56周,成绩必须在46日前报教务处。

往届的结业生可以参加本次毕业补考,学生须在第三周(36日至10日)前向所在系部申请补考及考试科目,各系汇总后于313日报教务处。

2、毕业生在毕业学期不允许参加重修,只能参加毕业补考。

3、毕业生在毕业学期不允许修读校内任选课,只能修读网络任选课,并且在41日前修读完毕。

2016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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