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教师归属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及开设课程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校人[2017]12号文件中有关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的聘任,现要求各系部填报教师归属教研室和实验教学中心的情况,并根据2016级培养方案填写各教研室开设的课程。
要求每位教师只能归属一个教研室或实验教学中心(公共教研室可填写兼职教师)。如果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没有专职人员需标明。7月10日之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
附件:1、教师归属教研室(实验教学中心)统计表
2、教研室开设课程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