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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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晋学位办〔20163号,附件1)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晋学位办函〔20161号,附件2)文件精神,太阳集团网址8722将接受单位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对采矿工程、测绘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个专业接受授权审核以及对安全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工程管理4个专业接受建设指导。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与建设指导内容

(一)评审学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指导思想与定位、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着重考察学校整改情况。

(二)评审专业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着重考察专业的整改情况。

(三)建设指导专业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建设、教师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方面。

相关教学系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固化评审和建设指导的主要内容,进行充分准备。

二、评审和建设指导方式

(一)评审学校

1.专家听取被学校整改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二)评审专业

1.专家听取被评审专业整改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二)建设指导专业

1.专家听取被检查指导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

2.对照《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实地考察和查阅相关资料;

3.听课;

4.分类召开座谈会。

三、时间安排

评审和建设指导工作预计于20183-4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与省学位办商定后另行通知。

四、材料准备

(一)评审学校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附件6)一式两份。

2.《太阳集团tcy8722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改报告》一式两份,要求针对建设指导时专家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8118日前报教务处(行知楼226室)。

3.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学校的整改情况。

(二)评审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6)一式两份。

2.《×××专业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整改报告》一式两份,要求针对建设指导时专家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情况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8118日前报教务处(行知楼226室)。

3.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整改情况。

(三)建设指导专业

1.《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附件6)一式两份。

2.专业基本办学情况汇报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过程及管理、实践教学等基本情况进行汇报。

以上材料务于2018118日前报教务处(行知楼226室)。

3. 汇报需制作PPT演示稿(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要求思路清晰、简洁明了、形象直观,能准确反映本专业的实际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应认真学习《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准确把握《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的内涵,并对评审和建设指导专业进行自评。

2.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做好迎接评审和建设指导的工作。

3.整理并进一步完善指标体系中相关支撑材料。

附件:登录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下载。

1. 《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暂行办法》

2. 《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建设指导工作的通知》

3.《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审指标体系》

4.《山西省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5.《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

6.《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简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