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您当前的位置: 教务首页 > 教学通知 > 正文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做好2024年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附件1,表1)。

(二)工作要求

(1)在研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

(2)教务部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检查,并对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对将课题经费挪作他用者予以严肃处理。

(3)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或未按计划进行研究工作的课题进行限期整改,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办法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4)对于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拟近期结题的项目,可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并按照结题验收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同时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结题验收

(一)结题范围

2021和2022年立项的未结题的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具体项目见附件1表2;2021年立项的未结题7个项目本次不结题将予以撤项并通报,2022年立项的项目本次不结题应提交延期申请,最多延期一年)。

(二)验收要求

1.校级项目的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3),省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并按如下顺序排列:(1)封皮—结题报告书首页;(2)目录;(3)相应的结题报告书;(4)研究报告(题目统一为《〈**********〉项目研究报告》;(5)立项文件;(6)批准的申报书;(7)中期检查报告;(8)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要求:封面、目录、正文;教材、专著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9)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扫描件(本次结题项目结题文件下发后两周内将经费本交回教务部219室)。

2.各课题组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3.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

4.报送的成果必须有完整的研究报告,仅以几篇发表的相关文章来拼凑的,不予结题;

5.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不予结题;

6.因能力不足或其它客观条件所限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研究课题不予结题,并做撤项处理。

7.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研究内容未完成,可提交延期申请,教务部批准实施,但不能超过一年。

8.研究期限已到未报送结题验收材料的项目,以及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下文予以撤项处理,追回已资助资金。

三、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行知楼219,电子版材料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我申请的项目模块下上传(具体步骤参照附件5)。结题材料纸质版按照顺序用白色皮纹纸胶装,电子版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PDF,以项目名称名称。

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上传资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晚上12点,纸质版材料报送以及教学秘书教务系统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下午6点。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353-2396656)

 

附件:1. 2024年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项目一览表

      2. 太阳集团tcy8722教改课题中期报告书

      3. 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4. 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5. 教研项目中期或结题申请和审核操作手册



太阳集团tcy8722教务部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