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7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2024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24〕20号)要求,为做好2023-2024学年我院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无误使用北化的“实验项目人员管理系统”录入“课程名称库管理”、“实验名称库管理”、“实验项目”和“实验人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要强化责任、分工到人,加强数据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前准备好以下数据
1.表格下载地址:/jwc/index.htm中“实践”--“实验室管理”中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相关表格和帮助说明”。
2.其中《实验项目信息表》中的班级是2023-2024学年里所有年级的班级,字段“所属学科”参考“学科代码.xls”,字段“专业名称”参考“专业分类号.xls”。
二、数据采集的填报时间段
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三、填报原则:真实、准确、完整;
四、填报内容及方式:
(一)在“实验项目及人员管理系统里”填报,具体填报顺序如下:
1.进入系统--数据管理--数据输入--F.课程名称库管理;
2.进入系统--数据管理--数据输入--E.实验名称库管理;
3.进入系统--数据管理--数据输入--A.实验项目;
4.进入系统--数据管理--数据输入--B.实验人员;
(二)填报附件1:《实验室基表情况表》
1.该表只需补填黄色高光空格处,即字段I-AH列;
2.该表各字段说明参考:附件2: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字段说明;
(三)填报附件3: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1.该表只需填黄色高光处,即字段G-M列;
2.该表格各字段说明参考:附件4: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字段说明;
五、提交内容(以系部为单位)及方式:
1.4个数据库文件:x_syxm.dbf(实验项目)、x_symc.dbf(实验名称库)、x_kck.dbf(课程名称库)、x_ry.dbf(实验人员)发至邮箱:sxitjwb2024@163.com。
2.两个填报表格(附件1:《实验室基表情况表》和附件3:《实验室经费情况表》)以及附件5:《承诺函》,保证提交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人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请交到教务部227办公室。
五、提交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18点之前;
六、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 号)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严格依法统计。
教务部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