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各教学单位不断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升教学质量,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秀教学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教学单位。
二、表彰名额
拟表彰 4个优秀教学单位。
三、评选依据
(一)各教学单位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情况;
(二)各教学单位在评估整改工作中整体表现情况;
(三)各教学单位2023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情况;
(四)各教学单位2022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情况
(五)教学日常工作、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亮点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应对其进行综合评选。
四、评选流程
1.教学单位申报:各教学单位将教师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教学运行管理、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特色项目等方面工作的总结材料于2024年10月21日报送至行知楼219室。(温馨提示:请各教学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报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组织评审:教务部初审后,将组织各教学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评审会,各参评单位在专题会上以PPT形式做5-10分钟工作汇报。评审人员根据参评单位PPT汇报情况,结合工作总结材料,研究并推荐优秀教学单位提名,根据提名情况,会议投票拟确定优秀教学单位,经主管副院长审核,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确定2024年度校级优秀教学单位名单。
教务部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