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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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系:

 为提高专业建设水平,紧紧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按照“对标对表、内涵驱动、全面提升”的专业建设思路,以质量标准、认证标准、一流专业为建设规范,坚持学院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完善以内涵发展为核心的专业建设机制,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现通知如下:

一、对标规范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标准》

《工程教育认证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2022)

《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每个专业要选择1~2个省内外知名高校相关专业,作为建设的对标专业。原则上要求获批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对标国家级一流专业和国内知名高校相关专业。

工科专业要在对标国标的基础上,对标工程教育认证指标体系。

二、建设目标

全面梳理本专业与国家标准、与认证标准、与专业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与对标专业的差距,找准和分析本专业存在的问题,明确专业建设需要补强、创优的重点,明确2025年到2026年期间专业建设预期目标,以及将取得的代表性建设成果。

三、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10月25日-11月10日),各系部面向本单位全部本科专业,对照国家标准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重点评价专业培养目标是否合适,培养规格是否明确,课程体系是否科学,师资配备是否充足,教学条件是否具备,质量保障是否有效。

根据国家标准,结合“十四五”专业建设规划,开展专业达标情况自评,包括专业特色、修订完善培养方案、积极开展课程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学经费投入、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填写《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见附件1)、填写《专业对标建设简况》(见附件2)。

2.专家组评估(11月13日-15日),学院统一组织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督查指导。

3.教务部汇总形成学院专业建设任务,各专业形成专项建设任务,明确目标、思路、方法和举措(11月30日前)。

四、材料要求

各系请在11月10日前将《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系签章)和《专业对标建设简况》(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纸质版交至教务部。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习研讨和剖析交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工作。

附件:1.专业对标建设自评表

          2. 专业对标建设简况

教务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