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发布时间:2018-03-31 17:15:25
发布者:管理员
类别:通知公告

事项名称

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

设定依据

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申请条件

1.历年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

2.企业重复申报项目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市科技项目未完结,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3.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为失信企业、失信个人不得申报省市科技项目。

4.未达国家排放标准的污染企业不得申报省市科技项目。

5.地处我市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组织,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和资金保障。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含中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在岗的科研人员或管理人员,并有三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小于60岁。

7.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及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的项目。

8.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科技查新咨询单位出具且在一年有效期内的国内外查新报告。

9.计划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申请资助经费仅作为引导经费,自筹经费原则上应大于申请资助资金。本类科技计划重点在于引导各单位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优先支持项目研发资金投入力度大、自筹能力强和占比大的项目。 

办理材料

1.《阳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相关附件。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7年上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

2)市级以上科技查新部门出具的按项目名称关键词和技术创新点进行检索的查新报告。

3)申报单位已获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4)涉及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须提交环保部门的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

5)特殊行业须提供符合该行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产品认证、市场准入证明、环保合格证明、安全检测报告等)

6)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聘用外单位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聘用协议或聘任书。

7)项目组成员中,若有出国留学工作经历人员,请提交归国留学人员证明。

8)申报单位研发(R&D)投入情况;申报项目是否属于国家//市及行业领域鼓励支持项目及相关证明材料;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各类计划详细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在2018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中将做出具体规定。

办理地点

阳泉市科技局

办理时间

根据申报通知而定

联系电话

6699010 6699012 6699013

办理流程

首先进行网上填报,登陆阳泉科技网(www.yqst.gov.cn),点击“阳泉市科技项目在线申报”。

推荐部门审核通过后,经项目受理部门受理后,下载打印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盖章后报送项目推荐组织部门。由组织推荐部门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4、项目受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立项后的科技项目登陆网站在线填报计划任务书,下载打印后送至市科技局。

附件下载

申报书类型包括:重点研发(工业、农业、社发)、软科学、重大专项、成果转化和推广、平台与基地、应用基础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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