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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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1:34 浏览量:

各系:

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3]53 号)、《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19]1 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阳人社发[2019]80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和省、市对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政策,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请范围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二、组织申请

各毕业班班主任辅导员务必及时通知到所有学生,符合条件的学生要按照规定上报所需材料。系里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既要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关怀,又要杜绝不符合政策的毕业生申请到补贴。

三、时间安排

1、即日开始申请,截止 9 月 10 日。

2、9 月 10 日前各系初审完毕,9 月 11 日下班前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3、9 月 16 日学生处审核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

4、9 月 17 日开始公示。

5、9 月 30 日校领导审批,然后报阳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四、提交的材料

1、《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困难人员的身份证明:

(1)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证明(样式见附件 2,需加盖县一级民政部门公章)、低保证复印件;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家扶贫网站贫困户信息页截图(需加盖县一级扶贫部门公章);

(3)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残疾证复印件、贫困证明(需体现贫困并盖县一级民政部门公章)、本人及家人户口本复印件;

(4)特困人员需要提供特困供养证;

(5)残疾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4、各系分类汇总填写《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见附件 3,同时附 Excel 电子文档)。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所提供银行账号必须为学校所发建行、工行或农行卡,且银行卡使用状态正常,补贴发放前不得注销。

2、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所提供佐证材料必须充分,且必须有逻辑对应关系。复印件一页一印,不得随意放大缩小,不得提供影印件或传真件。

3、申请求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所提供证明必须为原件,涂改无效。

4、符合上述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只能申请其中一种,不得重复申请。

5、高校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经上级审核通过为有效,如未能通过审核,不再组织修改补报,申请工作结束。

学生工作部(处)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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