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办函〔2021〕8号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由于国内部分地区出现新冠疫情,为减少人员流动,对学院国庆假期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10月4日(周一)起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上课,9月26日、10月9日正常上班。教务处要提前做好教学、考试等有关工作安排。寒假放假时间提前一周,开学时间不变。
二、放假期间(10月1日-10月3日),学院总值班室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值班领导24小时在校值班,重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各部门、各系部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值班,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值班地点、联系电话,将值班安排于9月28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报党办校办综合科(行知楼404办公室)和保卫处值班室各一份。
三、放假期间,各系部、各部门慎终如始绷紧疫情防控,做到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放假前,要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节前教育,告知放假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要求师生员工提高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公筷公勺,分餐进食的良好生活习惯。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冷冻货品,接收邮件、快递等物品时,要做好外包装消毒处理。尽量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离开驻地,不前往近期出现疫情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事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按学院防疫要求严格履行师生员工假期请销假制度,及时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四、放假期间,各系部、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持续绷紧安全这根弦,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隐患监控,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排查防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加强校门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入校的,必须落实接待单位,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方可入校。后勤管理处要做好学生宿舍、食堂、教室、校园环境及必要的水、电、气等后勤保障工作,保障学院正常生活秩序。
五、放假期间,各系部、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纪检办要加强执纪监督力度,严防“四风”变异反弹。校长办公室要加强公务车管理,按时封存,积极开展车辆封存情况检查,严禁公车私用。
六、从10月4日起,教职工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14:30上班、17:30下班。学生上课作息时间参照教务处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