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管理办法
太阳集团网址8722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程实行“校系两级管理,以系(部)为主”的管理体制。为规范管理,保证教学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1.我系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含实习、设计)和限定选修课;由学院教务处指定由我系管理的校管课程。
2.各教研室负责管理各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含实习、设计)和限定选修课;我系管理的校管课程由系主任指定教研室进行管理。
二、课程建设
1.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对课程的基本要求编写管理范围全部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建设纳入学院科研计划。根据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申报和完成课程建设方面具体任务。
3.课程建设由系主任统筹安排,各教研室具体执行。
三、授课教师的聘任
由各教研室主任提出拟聘任任课教师名单,报系主任审核,由系主任统一聘任管理范围内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
l.聘任原则:
根据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照“公开报名、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的方法,本着“公开、公正、合理、择优”的原则,打破教师的系、部界限,面向全校聘任;在本校教师不能满足教学工作情况下,可从校外聘请教师,但事先要将聘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外聘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高学历。
2.聘用范围:
凡具有教师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者(含图书管理人员、实验工作人员、党政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带课并接受聘任。
3.聘任过程
(1)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布教学任务;
(2)教师在教学计划下达后三天内向课程管理部门递交授课申请;
(3)在教学计划一周内完成校内教师的聘任,并将结果报教务处;根据教务处下发的教学运行计划,系主任在开课前一周下达聘任教师的教学任务书;
(4)在两周内完成外聘教师的拟聘任,填写并向教务处递交《外聘教师申请表》,经教务处审核和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正式聘任;一经聘任,系主任在开课前一周下达聘任教师的教学任务书。
四、教学过程的管理
1.各教研室负责管理所承担的全部课程,并对教学质量负责;各教研室在聘用教师时要将课程的教学大纲提供给授课教师,并根据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对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2.系部对各教研室所承担的课程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作为考核教研室教学工作主要依据之一。
五、课程的考试(核)
1.命题:
管理范围内的全部课程原则上均由任课教师拟题;教考分离课程由系主任指定专人拟题;统考课程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指定专人拟题;所有试题均一式叁份,必须经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签字,在考试前两周内连同标准答案一并送交系综合办公室。
2.考试:
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管理范围内所有课程的考试。
3.试卷评阅:
试卷一般由教研室集体评阅。
4.成绩登记:
学生考试成绩占总成绩80%,平时成绩占20%;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和教学秘书共同登记,确认无误后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教务处,辅导员、学生可在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
5.试卷分析:
按学院教务处统一要求写出试卷分析报告。
6.试卷整理归档:
由教学秘书负责将每门课程的考试试卷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六、任课教师的业务管理
1.任课教师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谁聘用,谁管理。
2.对于本校教师,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由聘任系部管理。
3.外聘教师按照《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规定》由聘任系部和学院共同管理。
4.系、部认为任课教师不能胜任其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可以更换(或解聘)任课教师。对不负责任造成教学事故者,可按照《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教学任务书(格式)
教学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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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0 学年第 学期) 年 月 日 |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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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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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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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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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 |
课 程 教 学 |
课程名称 |
授课班级/人数 |
授课学时 |
周学时 |
教学 周数 |
实际授课时数 |
总学时 |
理论 |
实验 |
上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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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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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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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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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课程教学 学时合计及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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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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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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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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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任务书一式二份,由教研室主任于学期末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经主讲教师本人认可、管理课程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后生效;主讲教师、管理课程系(部)各执一份。
2、教研室主任要严格按任务书的要求填写;授课学时按教学计划运行表中学时分配填写;实际授课学时数不能超出教学计划运行表中学时分配数。
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教学系部承担系管课程考试管理,为严明考试管理及考场纪律,体现公平、公正,现将有关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考核方法
1.凡教学计划内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考核,考核分为考试与考查。考试可采取笔试、口试、答辩、讲演、操作等多种形式;笔试可采取开卷、闭卷或半开卷半闭卷等方式。考查主要是根据平时完成作业、实验、实习、参加课堂讨论及平时测验评定成绩。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与教研室主任根据课程和高低年级的特点确定。
2.每学期考试课程原则上不超过四门。在教学计划中规定为同一门课程的,每学年只能考试一次。
3.由教学秘书负责组织管理范围内所有课程的考试;系领导要加强对考试的巡视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考试的巡视检查工作。
4.课程考试一般按教学计划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安排,考查课的考核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
二、命题
l.命题原则:
以教学大纲为准,深度和广度要适当,不应降低要求,也不应超出大纲范围期末考试应包括本学期所讲的全部内容,以便准确地鉴别学生的学习程度;试题表达要清晰,准确无误,既要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又要考察学生能力,每份试题的题型不能低于四种,采分点不能低于50个,满分以100分为宜;试题覆盖面要宽,应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综合运用和实验分析等诸项内容的题目,命题时,各部分所占比例由开课教研室掌握。每份试题的覆盖面不得低于80%,同一套试题,不得出现重复题;试题的难易程度适中,要有一定的梯度,基本要求题大致占60%,难度较高的题占15%左右,期望值70—75分;考试成绩要符合正态分布,成绩优秀者应为15%左右,不及格率约为5%左右为宜,不出偏题、怪题;试题的分量要适当,考试课程按两小时命题,具体要求是成绩优秀的学生也需80%的答题时间才能完成。要杜绝不到一小时交卷的现象发生。
2.各门课程的考试原则上实行教考分离,命题由各教研室组织,有条件的教研室应实行计算机命题,凡统一课程应由教研室或系部组织命题小组统一命题。
3.试题实行A、B、C卷制度。考核人数超过一个标准班,必须出A、B、 C卷。A、B卷内容相同,但题号不能相同,C卷备用。A(B)卷与C卷试题的分量和难度大体相当,但不得雷同,其格式要采用学院统一的试题纸格式,以有利于密封。试题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送交参加考试学生所在系部办公室。
4.命题的同时,必须拟定相应的评分标准及答案。
5.试题是重要的教学资料,历次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试卷分析应由系部长期存档。采用其他考核方法的课程,应将相应的考试资料交到所在系(部)存档。
6.考试前,各课程不得以总结、答疑或编复习提纲等方式划定考试范围、定框框,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漏题。
7.命题要有一定的提前时间,尤其是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更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一般为课程结束前一周),以保证有充分的制卷时间。若因此延误考试,由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命题组织者)负责,并按教学事故论处。
三、试题管理
l.试题出好后,由命题人在课程结束前一周送交参加考试学生所在系部办公室,由系部办公室安排打印制卷。
2.试卷制出后,当场核对、封存、盖章并签字,必须由专人专柜保存。
3.试题是考试中的保密资料,所有接触试题的人员都应有责任保守机密,如有失密,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考场规则
1.学生必须携带考试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入座,考试证件放在考位左上角以备查对,无考试证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非应试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2.学生迟到30分钟者,不准参加该课程的考试,并以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3.考生进入考试时不准携带书包、书籍、笔记、纸张、BP机、手机和其它与考试有关的资料,只带必要的文具和指定用具。
4.学生答题时不得互借文具、计算器、计算用图表和曲线板。答题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园珠笔书写,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5.考生必须将姓名、班级、学号写在密封线内,凡写在密封线外者以作弊论处,试卷作废。试卷要放在自己座位上,超过应摆放位置的以作弊论处。
6.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在考场上患疾病、突发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征得监考教师同意后,应立即赴校医疗中心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到系及教务处申办缓考手续,不需休假者不得缓考)。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提有关解答试题的问题,如发现试题有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应离座或大声说话。
8.考生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传纸条,尤其不得带微型打印或手写纸条,有违反此规定者,一经发现,均以作弊论处。
9.考生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交卷方式交卷,交卷、收卷过程要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场内外停留,影响他人考试。
10.考场内任何人不得吸烟。考场外任何人不得喧哗。
11.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除记零分且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外,必须重修该课程,并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监考须知
1.监考教师须在开考前二十分钟到系综合办领取试卷,并参加监考前准备会。
2.在开考前十五分钟,要组织考生入场、验证证件和手续,安排好座位及有关事项以确保考生按时答卷。
3.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考试,确保本考场按规定进行考试,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十分钟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启封试题,在考场当场清点查核试卷,准时开考。
4.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考生答卷前要求考生填写考卷上姓名、考(学)号;监考教师要认真核对考生考试证、身份证上照片和姓名是否与考生本人和考卷上姓名相符。
5.督促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及时制止违纪行为,学生考场违纪,要按有关处罚规定处理,并将违纪情况如实填入监考卡片。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要当场宣布其作弊作为,并没收其试卷,责令其离开考场。有作弊证据的应交回系综合办。对考试中的偶发事件,要在保证考试正常的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考点巡视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
6.监考人员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核查后应予当众答复。
7.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监考人员有权制止除巡考人员、所考课程代课教师(或命题教师)以外的其他人进入考场。
8.监考人员应忠于职守,严肃认真,精力集中,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刊和谈笑,不准抄题、作题、念题或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得提前结束考试和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9.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要按照统一要求依次收集、整理全部考试材料,清点无误后,填写监考卡片。
10.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对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惩处。
11.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应在考试时按时到场,回答学生对试卷印刷等原因造成的疑问,教师不得提示或指出学生答题的正确与错误,任课教师或命题教师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杜绝给学生暗示各种与考试有关的问题。凡违纪者,要以教学事故论处。
12.巡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所负责的考场内外加强巡视,规范监考教师行为,维护考场内外秩序。考完后的学生要请他们远离考场,不得喧哗。
六、评分和成绩管理
1.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分采用百分制,考查课及论文、设计、实习、实验、实训采用五级制,即:优秀(相当于90—1 00分)、良好(相当于80—89)分、中等(相当于70—79分)、及格(相当于60—69分)、不及格(相当于60分以下)。采用五级制不及格的课程(除任选课外),必须重修。
2.必须坚持评分标准,严格评分,客观评价。同一门课程试题相同时应有统一的阅卷评分标准。教务处有权根据教师、学生的反映,指定专人复查试卷,纠正不公正现象。
3.阅卷教师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阅卷。一个教师代的课程,原则上由任课教师评卷,教考分离的课程一律采取流水作业阅卷的办法,各门课程的成绩评定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
4.评分期间教师应坚决拒绝学生查分和要求加分的不合理要求,任何人不得到阅卷地点干扰,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评卷结束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拆封登分。
6.考试作弊的学生,成绩按零分对待,并在成绩单注明“作弊"字样。
7.试卷是评估教学水平,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首先,应保持试卷的原始状态,收卷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其次,教师评卷一律用红笔批阅;第三,评阅后的试卷应由系部妥善保存,学生毕业后一年内不得销毁、丢失。
8.考试、考查课程(包括其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在考试、考查结束后五天内确定(期末考试成绩最迟应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天内确定),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填写成绩单,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一份报教学科(并在教务系统提交)、一份给开课班级所在系、一份留任课教师或所在系部。
9.考试成绩一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公布后,不准改动。如确系错判需要改动,须由教研室主任签字,盖系部公章报教务处审批。每改动成绩(包括漏登成绩)一次,记阅卷教师(或登分人员)教学事故一次。
10.考试成绩公布后三天内,任课教师应写出试卷分析报告(其中要有成绩分布图),并送交课程管理的系部。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解决具有一定复杂程度的工程实际问题的综合性工程实际训练;是学生综合素质与培养效果的全面检验;是学生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教学质量的综合反映。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促进学院各项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搞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要求
1.目的:
通过工程设计或专题研究,综合运用和深化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一般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受到在本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应用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训练。
2.要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使学生具有:综合运用知识能力;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和使用技术资料的能力;方案的比较分析、论证能力;设计计算和实验能力;计算机和外文应用能力;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要求内容完整、计算正确、论述简洁、文理通顺、装订整齐,且不少于1万字;毕业设计图纸应能较好地表达设计意图:图面应布局合理、正确清晰、符合制图标准及有关规定;毕业论文应立论合理、数据准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并应注明引用的文献资料。
二、选题
1.必须从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出发,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要求,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解决本专业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题可以多样化。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管理、实验室建设等具体任务选题。工程类专业应使工程应用类型题目占较大比例,多做来源于生产科研的实际课题,强化专业的基本训练。
3.所选课题要注意分量恰当、难度适中,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为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在保证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部分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安排有一定难度的综合性题目,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与钻研能力,发挥他们的创造性。
5.每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课题,需要几位学生共同参加的项目,必须明确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的部分,对综合训练不够的实际课题,指导教师应做适当增补,使其满足教学要求。
三、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选派:
1.指导教师应由教风严谨、学术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并具有实践教学经验的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担任。助教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有计划地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如因设计题目及课题的需要,或者本专业指导教师力量不足,可聘请所在单位相当于讲师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要有学院本专业的教师参加联系和指导,以便掌握教学要求和毕业设计进度,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
3.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专科生数不超过10人)。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负责拟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在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前落实到本人或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个月告知学生本人,以便学生有所准备和考虑。
2.根据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批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对设计(论文)要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其中包括开题报告或方案论证、外文翻译、外文摘要、图纸、编程和实验的数量及技术指标等,同时拟定工作进程,列出参考资料。
3.负责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掌握设计进度,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并在设计过程中随时检查、督促学生,合理在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要答疑、指导学生四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
4.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在收集和运用资料方面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指导,而对方案设计、论证、技术设计等方面,应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的方法予以指导,避免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便发挥学生创造性。
5.要定期向本教研室汇报学生的设计进展情况。
6.要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给出恰当的评分。评语应包括:完成的分量和内容是否达到任务书的要求;进行情况;设计的优、缺点(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重点研究部分和有争议的问题以及对设计的总体评价。
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评分。
四、学生守则
(一)毕业设计守则:
1.尊敬教师、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按时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2.严格遵守纪律,独立完成设计任务。设计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离岗,必须请假。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评定成绩降低一级,累计缺勤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的l/5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不记该实践环节的学分。
3.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4.定期打扫设计室卫生,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活和设计工作环境。
5.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答辩后应及时交指导教师收存,学生不得擅自带离学院。经指导教师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可作为论文发表。
(二)答辩考场守则:
1.答辩学生按已排定的次序进人答辩教室,不得随意变动。
2.学生在答辩过程中,不得吸烟、争吵,中途不得离开教室。
3.答辩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任何人不得向正在答辩的学生递纸条,作各种暗示、以及代答,违者以作弊论。
4.学生答辩结束后,需迅速离开答辩教室,不得逗留。
5.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威胁答辩教师,如有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者,以不及格论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五、答辩及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结束后,每个学生必须按任务书中所规定的文件、图纸、实验报告等,整理装订成册,在答辩前一周交给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评阅后,由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组织本专业的其它的指导教师进行评阅,评阅教师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件、图纸等质量写出评语和给出评分。
3.毕业设计(论文)经过审查、评阅,可以参加答辩者,评阅教师需在答辩前二天还给学生本人,以便学生准备。同时,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召开答辩的预备会议,对答辩进程及评分标准进行认真研究、统一标准。
4.可以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工作分二步进行,第一步为学生讲述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要点;第二步为答疑教师提问由学生回答。所质询的内容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设计、计算方法、基础实验方法及计算机设计等。
5.答辩时间控制:学生讲解10-15分钟,教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20分钟左右。
6.学生答辩后,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可根据每个学生毕业设计的质量及答辩情况,并参考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评分意见,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评定毕业设计成绩。同时对每个学生填写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评分主要依据和标准参照“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的评分标准”(见附件一)。评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在答辩委员会主持的会上进行答辩,由全体答辩委员评定其成绩。 三方面评分各占总成绩的比例为: 指导教师评分占20% 评阅教师评分占30% 答辩小组评分占50%
7.答辩教师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严把质量关,对不及格学生坚决不予毕业,优秀成绩不超过15%,及格成绩不低于10%,不及格成绩,一般控制在3%左右。
8.系主任或毕业设计和答辩领导组审查各专业成绩评定和成绩分布情况,并在答辩工作结束后两天内交教务处。学生的成绩评定需经校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领导组审核后,再向学生公布。校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领导组审定的重点是优秀成绩和不及格成绩。
9.对于毕业答辩不及格的学生,可在一个月后给予一次补答辩的机会。如果经补答辩仍不及格,可重新进行毕业设计,时间为两个月。
六、组织及制度化管理
1.成立系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领导小组,由系负责人、专业教研室主任参加。主要负责审定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选聘指导教师、制定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措施、组织期中检查、领导答辩工作、确定各专业答辩委员会人选。
2.各专业成立专业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答辩委员会由教研室主任及答辩小组组长组成,一般由5-9人组成,答辩小组成员以4—6人为宜,成员可以是本专业或本系教师,也可以是外系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为成员,如有必要也可邀请校外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但需经系主任和教务处批准。毕业设计如果结合工程实践,且在外单位进行,并由外单位科技人员任指导教师,答辩工作也可在外单位进行,但要有本专业教师和评阅教师参加答辩,并按本校评分办法和标准评定成绩。
3.各教研室要根据各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同时结合《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制定本专业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评分依据及评分标准》。
4.各教研室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进行毕业设计动员,并组织学习太阳集团网址872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等,明确职责及要求。
5.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进行前、中、后期三个阶段的检查:
(1)前期:各专业着重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是否具备,选题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
(2)中期:各系组织毕业设计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3)后期:组织毕业设计的答辩与评分。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文字材料和图纸的质量检查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
6.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后,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本系执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情况及对工作条例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七、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资料保存
l.系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成绩优秀、具有重要实用价值和较好的经济效果,得到社会有关方面较高评价;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有独到见解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每班一人的比例,予以专门保存。
2.毕业设计(论文)、图纸及其软、硬件成果由各系安排保存,保存期三年。
附件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结构
附件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和答辩工作评分标准
一、优秀标准
1.独立、按时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毕业设计任务,图件齐全,说明书完备。
2.毕业设计(论文)中的主要技术指标、设计方案和工艺系统等正确,概念准确、数据可靠、运算合理、文字通顺、书写工整,并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特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创造性。
3.毕业设计(论文)的图表和毕业论文的附图、表格、内容符合题目要求,绘图规范,图面正确整洁、工整,具有较强的绘图能力。
4.答辩过程中,自述清楚、概括准确、重点突出,能按时讲述完毕,且能熟练、准确地回答所提出的问题,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专业知识。
二、良好标准
1.按时完成大纲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图件齐全,说明书完备。
2.设计说明或论文内容正确,概念准确,数据运算基本正确合理,文字通顺、字迹工整,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
3.设计的图表和论文的图件、表格、内容满足并符合设计和论文要求,绘图规范,图面整洁、工整,具有一定的绘图能力。
4.答辩过程中,自述清楚,概念准确,重点突出,按时讲述完毕,对所提问题回答基本正确,无原则性错误。
三、中等标准
l.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符合大纲要求,图件齐全,说明书完备。
2.说明书和论文内容基本正确,概念基本准确,无原则性错误,数据、运算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基本通顺、书写工整。
3.图件和表格基本满足设计和论文要求,绘图规范,图面较整洁,工整,绘图能力一般。
4.答辩过程中,自述清楚,基本能按时讲完所述内容,重点不够突出,但主要问题回答正确,无原则性错误。
四、及格标准
l.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基本上符合大纲要求,图件齐全,说明书完备。
2.说明书(论文),内容基本正确,概念基本准确,无原则性错误,数据、运算一般准确,文字较通顺,书写较工整。
3.图件和表格基本满足设计和论文要求,绘图基本符合要求,字迹较工整,绘图能力较差。
4.答辩过程中,自述清楚,基本能按时讲述完,重点不突出,主要问题基本正确。
五、不及格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成绩以不及格计算。
l.平时没有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期间经常无故不到校,不能按指导教师布置的进度要求完成任务,严重抄袭者。
2.毕业设计(论文)不符合大纲的基本要求,存在原则性错误。
3.毕业设计(论文)的图件不齐全,图中有严重错误,图面不整洁,字迹不工整。
4.答辩过程中,自述不清,未能按时讲述完毕,重点不突出,问答问题概念不清,存在原则性错误,或多处不能正确回答问题者。
附件二: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结构
1.太原理工大学阳泉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统一封面
2.评阅书
3.评定书
4.毕业设计(论文)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中文摘要300字左右,英文摘要和中文摘要对应)
5.毕业设计(论文)目录
6.毕业论文或工程设计说明书
7.参考文献
8.致谢
9.附录
课程设计工作规范
一、目的与要求
课程设计是教学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实践环节,通过课程设计可以加深学生对一门或多门课程的基本知识的理解,提高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掌握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步骤和方法。
二、组织与管理
1.各教研室负责课程设计的组织实施。
2.具体要求:研究各专业的课程体系,确定各门课程设计的教学要求;组织拟定各门课程设计的教学大纲;负责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实施;具体开展课程设计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保证课程设计的质量标准。
三、教学文件与资料
1.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设计的指导性文件,必须依据培养计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编制课程设计教学大纲。
2.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内容主要包括:目的和任务;内容和要求;时间安排;选修课程和环节;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教材和参考文献。
3.每个课程设计都必须有课程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
4.课程设计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经系主任签字后,在布置课程设计任务之前印发给学生;内容应包括:①设计题目,②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③设计工作量,④工作计划,⑤指导教师与系主任签字;格式因课程设计类型和课程的不同而不同,具体格式由承担课程设计的系或教研室制订;装订位置在设计计算说明书封面之后,目录页之前。
5.课程设计指导书可根据情况需要通过教材科订购,或由指导教师编写,并经系主任审定。编写的指导书应包括设计步骤、设计要点、设计进度安排及主要技术关键的分析、解决思路和方案比较等内容。
6.课程设计成果由系保留三年,对于有示范意义的优秀课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论文)保管期限可适当延长,或移交校档案室存档。
7.课程设计结束后,各教研室要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交系综合办。
四、教学实施与要求
1.充分做好课程设计前准备工作,准备好课程设计教材或指导书,实验设备器材和软件工具及计算机资源。
2.课程设计教学含理论教学和实验(上机)教学,理论教学解决本门课程设计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设计依据,讲授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步骤和方法,实验(上机)教学是将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实验或上机的形式加以验证实现。
3.课程设计结束时,学生必须提交课程设计说明书及必要的工程图纸或软件程序或硬件实物。
4.在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要求每位教师至多指导20位学生,确保课程设计教学质量。
5.课程设计的题目和内容应符合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要求和符合生产实际,有正确的技术参考资料,能够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课程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应根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作用决定;设计工作量应综合考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以及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状况,既能使学生获得充分的能力训练,又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完成任务;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系主任审定,也可由学生自拟,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报系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同一课题原则上不允许超过10名学生,且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部分不应少于课程设计总工作量的30%。
6.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教师担任;第一次承担指导工作的教师须由系组织指导教师亲自做一遍,并且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指导教师应认真选择题目,确保题目质量;拟订并下达任务书;对学生的出勤率、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检查,对学生进行有计划地、耐心细致的指导,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审查学生完成的设计图纸和资料,确认学生的答辩资格;参与答辩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成绩;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好成绩单,并分别送学生所在系和实验管理中心;在指导课程设计的过程中,注意言传身教,教书育人。
7.课程设计的答辩。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做的全部设计文件和图纸等成果,然后组织学生进行答辩或质疑,以确定学生对知识掌握和运用的程度。学生按照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在其设计图纸、说明书、封面等文件上签字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答辩小组由2—3名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的教师组成,由系负责组织。答辩中每个学生汇报时间约5分钟,整个过程约15分钟。
8.课程设计成绩评定。课程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和答辩小组两部分(设计质量、设计中表现和答辩三方面的成绩)评分组成,其权重由各系(部)自行制订。成绩分布要求合理,优秀者一般不超过答辩人数的20%。课程设计成绩按等级分制评分,记入学生成绩册。课程设计不及格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
9.对学生的要求。学生应端正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刻苦钻研,按照要求独立分析、解决问题,按计划完成课程设计任务;注意在课程设计中自觉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必须独立完成课程设计任务,不得抄袭或找人代做,否则成绩以不及格记,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五、检查与评价
课程设计质量评估与检查是教学质量检查的一个组成部分,各教研室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对课程设计教学工作做出评价。
附件: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格式规范
附件: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格式规范
说明书(论文)是体现和总结课程设计成果的载体,一般不应少于3000字。
一、说明书(论文)基本格式
说明书(论文)应A4纸打印,打印时正文采用小四号宋体,页边距均为25mm,行间距采用25磅。文中标题采用四号宋体加粗。
二、说明书(论文)结构及要求
1.封面,包括:题目、系(部)、班级、指导教师及时间(年、月、日)等项。
2.任务书
3.目录,要求层次清晰,给出标题及页码。其最后一项是“参考文献”。
4.正文 正文应按照目录所定的顺序依次撰写,要求计算准确,论述清楚、简练、通顺,插图清晰,书写整洁。文中图、表及公式应规范地绘制和书写。
5.参考文献
(1)期刊杂志: 作者姓名,《所引用的文章的题目》,《杂志名称》,杂志出版年份,期号。
(2)著作: 作者、编者姓名,《著作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年份第几版,引文所在的页码。
实习教学工作规范
实习教学是高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抓好我系实习教学工作,加强对实习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实习教学工作的成效,特制定本规范。
一、目的与要求
实习必须在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中进行;通过实习,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提高学生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同时,通过实习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实习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进行;实习应按就地就近、相对稳定、节约开支的原则安排。
二、组织与管理
全系的实习工作由实验管理中心协调与督查,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1.教研室的职责:组织拟定实习大纲和实施计划,确定本专业的实习经费预算和指导教师名单;根据实际情况按学院要求配备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制定实习基地建设计划和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检查落实实习的准备工作和进行组织动员;检查实习过程实施情况;总结实习工作,组织系内经验交流;收集、汇总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全部资料,并及时提交实验管理中心规定上报的资料。
2.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职责: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的联系,按实习大纲要求落实实习,并在实习前制订具体的实习计划,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批准后的实习计划必须在实习开始前一周报教务处备案;负责实习的具体实施;认真做好实习准备,严格执行实习计划,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教研室、系、教务处报告;如学生是自行联系实习则要认真审查实习计划,并做好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在完成校外实习的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以密切校企关系,巩固实习基地;督促学生做好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并会同实习单位认真做好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分和实习总结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
三、内容与形式
实习的内容主要是指除毕业综合实践以外的各类实习。专业认识实习:目的是使学生全面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一般过程和相关单位的一般情况。专业生产实习:学生在掌握一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到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参加实际工作,学习专业生产过程、技术应用、设备操作维护和管理知识。校外实习基地的选择应保证质量,就地就近,相对稳定,互惠互利,节约开支;校外实习应坚持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进行,以定点实习为主,辅以必要的参观、讲课等。
四、基本教学文件
1.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进行实习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名称及主要内容、总体安排、应达到的能力要求、考核要求和时间分配等。
2.实习计划:
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计划,计划应保证实习大纲要求的实施。实习计划应包括:实习目的与要求,实习内容及形式、过程、场所、时间与人员安排(含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考核方式。
3.实习指导书:
根据大纲和实习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独立思考。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习的目的、具体内容及指导、应达到的要求、思考题及作业、报告的撰写要求和实习参考资料等。
4.实习任务书:
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制定实习任务书,任务书应简洁明了。任务书内容应包括:实习的意义和目的、任务和要求、时间与进度安排、指导教师指导和联系教师联系记录、材料和成果要求、指导教师对本次实习的总体评价等。任务书按课题分组存档。
5.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成绩考核记载表等。
6.实习时间在两周以下的,只需要有实习计划、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或实习体会,其它教学文件暂不作要求。
五、教学实施与要求
1.实习准备:
校外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单位,深入现场,按大纲要求,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习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指导书或任务书,并磋商落实食宿、技术讲座、资料供给等事项;实习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审阅,系(部)主任同意后送教务处一份存档;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
2.实习动员:
学生实习出发前,各教研室应进行实习前的教育,召开动员会,讲清实习的意义,组织学习实习计划和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任务与要求,充分做好思想、业务等方面的准备,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
3.实习教学:
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讲授与实习有关的生产管理、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以提高实习效果;现场教学,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任务,记好实习日记,撰写实习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检查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必要的配合实习参观,一般应在实习所在地解决。实习进行中,系领导随时组织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习任务的落实情况;实习基本教学文件;实习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工作情况;实习进度完成情况及与实习计划的吻合程度等。各教研室为确保实习教学质量,应及时组织对实习教学工作的自查,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4.实习考核
(1)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的实习应单独考核和评分;课程实习按实习课时占总课时比例记入本门课程成绩。
(2)两周以下的短期实习主要依据实习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或实习体会按3∶3∶4的比例进行计分。
(3)一般实习,学生必须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提交实习日记和实习总结报告,方可参加考核。考核主要依据实习表现及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实习总结报告按4∶2∶4的比例进行计分。
(4)实习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与之对应的成绩评定标准分别为: ①优秀:很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成果质量高;实习日记认真;实习总结报告中能对内容进行较系统的总结,实际材料丰富,对某些问题理论分析有一定深度,或有独到见解,或有合理化建议。 ②良好:能较好地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成果质量较高;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完整且质量好,能对实习中某些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理论分析;实习态度认真,虚心肯学。 ③中等: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全部要求;实习成果质量一般;实习日记及实习报告正确且较完整;实习态度端正,虚心肯学。 ④及格: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成果质量一般;能够完成实习日记及实习总结报告,内容基本正确,但不完整;实习态度端正,无严重违纪行为。 ⑤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均为不及格:未能达到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要求,实习日记马虎,实习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实习态度不端正;无故缺实习三天及以上者;实习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请假缺实习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 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允许补做一次,补做实习由教研室安排,费用由学生自理。
(5)实习成绩应在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及时送交一份给教务处。
5.实习结束时,各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须将相关资料送教研室存档,并将就本次实习所作的书面总结一式两份报教研室和教务处。
实验教学管理规程
为了建立正常的实验教学秩序,实现实验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一、计划管理
1.实验教学大纲是实施实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实验教学人员应根据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验教学活动;各门实验课都应有实验教学大纲,没有大纲不能开课。
2.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写应符合学院《关于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的要求,由教研室、实验室集体讨论编写,经系主任审查后报实验管理中心审定。审定后的实验教学大纲为法定文件,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动,应维护实验教学大纲的严肃性。
3.每学期的《实验教学计划》由各实验室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填写,上报实验管理中心,经审核后排定课表,由各实验室负责通知指导教师及学生。
4.实验(上机训练)课表一经下达,任何部门、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动。各教研室、实验室要按课表进度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如有特殊原因要求调课,须由指导人员提出申请,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否则按私自串课处理。
5.实验课要根据相关规程和设备情况分组进行。
二、过程与质量管理
1.实验教学可分为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实验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学时或减少、变更实验项目。
2.教研室(或独立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写实验教材(讲义)或实验指导书。指导书应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实验所用仪器、实验步骤和方法、实验注意事项、实验预习要求、实验报告要求等。对于综合性或设计性的实验应包括由学生拟定实验方案、选择所用实验装置、确定实验方法、整理数据、分析实验结果等要求,实验指导书应随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变化随时作相应修订。
3.实验教学人员要按照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出指导实验讲稿(教案)。每次实验课之前,实验指导人员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安全设施,备齐实验用材料和工具,对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实验装置等做到心中有数。对实验难度较大或新开的实验要进行预做,对新到岗或首开实验的指导人员必须进行试讲、试做。预做、试做和试讲都要有记录。
4.教师应提前一周将实验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学生在做实验前,指导人员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
5.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由实验指导人员负责宣讲学生实验守则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对破坏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人员有权停止其实验。
6.实验教学人员在实验前应对实验的有关理论、方法做系统讲解,主讲教师必须与实验技术人员—起参加学生第一轮实验的指导。实验中,指导人员不能包办代替,要让学生独立操作,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及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实验指导人员要巡回检查,进行规范指导。
7.实验教学实行“原始记录卡签字制度”。实验指导人员必须让学生独立操作实验,并检查每组学生的原始记录卡,检查合格签字后返给学生,凡不合格者必须重做,学生依据经指导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卡完成实验报告,并与实验报告一并上交。凡无经实验指导人员签字的原始记录或实验报告中数据与原始记录纸不符者,按没参加本次实验处理,凡因各种原因没完成必做实验项目的学生,必须在理论课考试前进行补做,否则不得参加理论课考试。
8.上实验课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纪律,保持肃静和实验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9.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
10.实验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11.进行实验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是对实验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实验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2.系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各门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13.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制定实验教学检查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教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院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实验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成绩考核管理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由实验室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2.实验课成绩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四、实验教学研究
1.实验教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
2.实验教学研究应围绕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技术研究、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人、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
3.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属教学研究成果的范畴。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积极申报实验教学研究成果。
五、档案管理
1.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是考核实验教学效果、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研究实验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它又为实验教学评估、实验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积极发挥实验教学档案的作用。
2.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验室规则等。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在用工具、低值品、易耗品等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课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实验课表、实验课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参考书、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实验室家具一览表、实验室在用工具一览表、实验消耗材料、统计表、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记录、仪器设备验收单、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实验室活动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等。
3.实验室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验项目的学生,必须在理论课考试前进行补做,否则不得参加理论课考试。
8.上实验课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纪律,保持肃静和实验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9.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
10.实验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11.进行实验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是对实验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实验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2.系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各门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13.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制定实验教学检查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教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院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实验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成绩考核管理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由实验室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2.实验课成绩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四、实验教学研究
1.实验教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
2.实验教学研究应围绕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技术研究、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人、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
3.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属教学研究成果的范畴。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积极申报实验教学研究成果。
五、档案管理
1.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是考核实验教学效果、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研究实验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它又为实验教学评估、实验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积极发挥实验教学档案的作用。
2.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验室规则等。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在用工具、低值品、易耗品等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课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实验课表、实验课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参考书、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实验室家具一览表、实验室在用工具一览表、实验消耗材料、统计表、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记录、仪器设备验收单、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实验室活动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等。
3.实验室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验项目的学生,必须在理论课考试前进行补做,否则不得参加理论课考试。
8.上实验课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纪律,保持肃静和实验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9.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
10.实验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11.进行实验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是对实验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实验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2.系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各门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13.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制定实验教学检查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教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院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实验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成绩考核管理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由实验室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2.实验课成绩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四、实验教学研究
1.实验教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
2.实验教学研究应围绕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技术研究、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人、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
3.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属教学研究成果的范畴。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积极申报实验教学研究成果。
五、档案管理
1.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是考核实验教学效果、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研究实验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它又为实验教学评估、实验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积极发挥实验教学档案的作用。
2.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验室规则等。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在用工具、低值品、易耗品等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课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实验课表、实验课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参考书、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实验室家具一览表、实验室在用工具一览表、实验消耗材料、统计表、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记录、仪器设备验收单、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实验室活动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等。
3.实验室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
验项目的学生,必须在理论课考试前进行补做,否则不得参加理论课考试。
8.上实验课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纪律,保持肃静和实验室清洁,不准动用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仪器设备。实验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学生准备就绪后,必须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许可后方可进行实验。
9.实验结束后,实验指导人员要认真检查、整理仪器设备,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仪器设备丢失、损坏原因,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主管部门。
10.实验教学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对不合格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学生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11.进行实验教学检查是为了深入了解实验教学情况,巩固成绩、找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改进实验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计划和实验教学大纲的正确实施。实验教学检查主要是对实验教学过程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实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实验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12.系领导及教学管理人员、教研室、实验室主任要经常深入实验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检查、抽测学生操作能力、检查学生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等方式、方法了解和检查各门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及时反映和解决实验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文字记载。
13.各教研室(实验室)负责制定实验教学检查细则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教学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要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意见、建议,会同学院有关人员及时做出实验教学检查的总结,肯定成绩,推广好的经验和典型,找出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成绩考核管理
1.每门实验课结束后,由实验室组织学生进行实验课考试或考查。成绩不合格者,允许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2.实验课成绩按学院有关规定以一定比例计入学生该门课程总成绩。
四、实验教学研究
1.实验教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不断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掌握实验教学规律、总结经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实验室应积极地开展本学科的实验教学研究活动,制定实验教学研究计划,定期召开实验教学研究讨论会,交流经验,审议研究成果。
2.实验教学研究应围绕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设置、实验技术研究、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实验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实验室人、财、物管理等方面进行。
3.实验教学研究成果属教学研究成果的范畴。各实验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积极申报实验教学研究成果。
五、档案管理
1.实验教学档案是实验教学活动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态的历史记录,是考核实验教学效果、加强实验教学管理、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总结实验教学经验、研究实验教学规律的主要依据,它又为实验教学评估、实验人员考核、评优等提供凭证材料。实验室主任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在本职工作范围内认真积累、整理和归档,形成制度,要充分利用档案资料,积极发挥实验教学档案的作用。
2.实验教学档案包括上级下达的有关文件、材料、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的基本文件、资料。规章制度包括各级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实验室规则等。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实验用材料、在用工具、低值品、易耗品等管理制度。实验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项目卡等。实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课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任务通知单、实验课表、实验课记录、实验报告样本、实验教学抽测、考试试题、试卷、学生成绩单、参考书、实验教学研究论文等。其他资料包括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览表、实验室家具一览表、实验室在用工具一览表、实验消耗材料、统计表、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记录、仪器设备验收单、仪器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实验室活动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室工作计划、实验室人员培训、进修计划、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记录、实验室安全记录等。
3.实验室档案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指定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