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按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晋教科规办函[2021]2号)要求,现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望各系部积极组织申报。
一、本年度设立一般规划课题、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和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与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项课题(专项课题另见通知)。
本年度一般规划课题选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四五”山西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同时要对我省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快速做出反应,以课题形式进行研究,发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决策服务、实践指导、示范引领作用,进而推进教育科学事业的创新发展,为山西教育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本年度一般规划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申请人应根据研究专长,立足教学岗位,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同年度申请省级其他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本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网报时间:自2021年5月15日开始,至2021年5月28日截止。
四、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需具备相应研究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相应岗位五年(含五年)以上教学经历。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课题组成员,并做好课题研究团队管理工作。
(三)在年度一般规划课题、教育评价改革专项课题和思想政治课(道德与法治)教师与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专项课题中,课题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即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年度专项课题。
(四)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申请者承诺书与申报须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必须在1-3年内完成。课题研究期限以立项文件为准,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预期成果必须有研究报告,结题成果与预期成果原则上要一致。
五、本年度课题以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各课题负责人申报流程:登录http: //www. sxzjc.cn,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点击课题申报进行注册,注册后按网上申报流程填写申请书,填写完成后提交,等待课题委托管理机构(太阳集团tcy8722)审核,审核合格后,统一提交省规划办。审核未通过者予以退回,申报人可自愿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修稿提交。课题负责人登陆网站后,可点击“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在公共通知里点击查看网上申报操作说明和小视频。
科技产业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