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系学生管理,保证学生在毕业时能够按时、顺利、文明离校,根据学院有关要求制定以下管理规定。凡属我系应届毕业的学生,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1.毕业生要注意安全,临行前将衣物、行装清点整理好,学院将组织跳蚤市场、联系邮政部门到校集中统一办理托运等有关服务活动,不要扔下丢掉,尤其是现金、手机等重要物品要妥善保管。
2.凡宿舍公物,如桌、椅、床、书架、灯管、门窗玻璃等物品,毕业生必须完好归还,如有损坏、丢失,按章赔偿。
3.毕业生离校前,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及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包括门,窗,椅,床,柜等),不准损坏;不准在宿舍及公共场所(楼道,水房,厕所等)乱刻,焚烧杂物;不准在宿舍,楼道内摔酒瓶,墨水瓶等。
4.毕业生必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财产清理单),并经各有关部门检查核实(包括退还椅子,交还钥匙等)后才可离校。
5.毕业生离校时应将宿舍打扫干净,家具摆放整齐,最后一名学生离开宿舍前,必须报告宿舍楼值班员,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离开。
6.毕业生离校应将自己的行李,物品收拾干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带走,逾期存放或遗忘的,学院有权处理。
7.毕业生退宿后不准再住宿,不准到低年级同学的宿舍内住宿。因各种原因需继续在公寓的居住同学,须先办理离校手续,再凭住宿申请手续到公寓办理登记手续,公寓办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解决。
8.各专兼职政治辅导员应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管理,关心毕业生的生活,会同公寓办及时处理好出现的问题。
9.罚则:执行学院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