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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智能工程系学生自主实习管理办法

时间:2022-03-26 17:59:26  作者:

为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就业率。大数据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订我系毕业生毕业学年自主实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石信 张志东

成员:刘红梅 杨云霞 魏晓艳 霍悦相关班主任

二、自主实习工作具体安排

1.该方案只针对大数据与智能工程系毕业学年的学生。

2.该方案的自主实习是针对毕业实习开展的一种形式。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实习,也可以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在校外自主实习。学生选择实习方式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有重修、补考、未修够规定选修学分等相关情况的,须完成学院规定任务后方可选择自主实习。

3.学生自主实习可从第7学期第1周开始,必须第8学期第4周结束返校。具体实习期至少在四周及以上。

4.自主实习的学生离校前需写申请,在自主实习须知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两周内寄回三方安全协议。实习结束返校后需将带有评价意见的实习证明交回,并按照学院实习相关要求提交实习报告。毕业实习成绩参照实习证明和实习报告出具。

5.学生自主实习期间的校内课程可以申请免修,但必须参加校内课程的考核,按照任课教师的规定完成相应任务,参加考试。平时成绩按照班级的平均成绩记录。

6、学生自主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自身安全,不参与任何违法行为,按时向学校汇报实习情况。自主实习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生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7、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做好统计工作,掌握自主实习学生数量、实习地点等信息。相关教研室主任做好教学安排,根据学生情况安排课程、出具成绩的工作。教学秘书负责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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