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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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党总支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院党委下达的任务,制定出党总支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要点,并负责贯彻实施。

2.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3.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形势、政策、任务教育,配合部门领导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认真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协助行政领导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完成教学计划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计划的实现。

5.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纪、党风的教育,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

6.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意见,尊重群众的合理化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对于群众中的不良风气和错误意见,要用适当的方法加以纠正,对于群众中的矛盾,要妥善地加以处理。

7.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和支持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更加努力地工作。

8.抓好党的组织建设。注意培养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积极慎重地发展党员。考察预备党员的表现,按期办理转正手续。

9.注意考察每个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遵守党章和准则的情况,监督他们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10.根据学院统筹,负责制订年度招生专业和专业招生人数,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高专业报考率和专业报到率。

11.负责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加强校企合作,做好推荐、跟踪调查工作;根据学院统筹,负责制订年度创业计划,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团队管理,努力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做好创业服务工作。

12.重视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防火、防水、防毒,防震等安全教育及节假日安全检查;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办公室、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与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事件发生。

13.党政领导要关心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

14.完成上级党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系行政主要职责

1.按照上级政策的精神,贯彻学院对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建设的定位与要求,制定本系部专业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本系部教职工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1)发展规划: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要求,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制订本系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院党委和行政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系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规章制度:根据学院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有关教学管理、招生就业、继续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教师量化考核等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负责师资引进、培养、考核和评定工作

4)师资引进: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院要求,拟定人才引进计划,调整专兼职教师比例,聘请行业企业内的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担任外聘教师,不断优化师资队伍;

5)师资培养: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制订师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6)开展师德师风建设;

7)组织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8)负责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推荐工作,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9)考核评定:按照量化考核标准,负责专兼职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

10)按照教师职称评审要求,负责教师职称晋升的初评和推荐工作;

11)评优奖惩:按照学院规定,负责教师的评优、奖惩工作,推荐优秀人选,树好的典型,惩罚不良风气,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

3.负责常规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

12)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和要求,结合实际,负责制订专业建设规划,调整和优化专业设计,组织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积极组织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负责院级重点专业的申报及建设工作,并积极向上申报特色专业;

13)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制订(修订)系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14)课程建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制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考核标准等文件,推进项目课程的开发与精品课程建设;负责课程思政建设工作;

15)教材建设: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负责专业课教材选用以及优秀教材申报建设工作;

16)日常教学秩序管理:①根据教学任务,负责任务分工;②根据任务分工,组织制订授课计划;③负责教学质量检查,督查完成教学任务的情况;④负责组织教学质量分析,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⑤负责“三人联查”制度的落实及调课、听课和突发教学事件的处理;⑥负责新教师授课和技能培训;⑦负责组织教研活动,组织专兼职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示范讲课、说课比赛,提高教学质量;⑧负责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试题(卷)库建设及考查、考试工作,不断完善学业评价体系;⑨负责教师教学质量的综合考评;⑩负责组织教学工作“每周一讲”;

17)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负责所属实验实训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行业、企业的联系,建立紧密的校外实习基地,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8)实践教学管理:负责制订本系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计划,做到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学生应用技能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负责学生毕业设计、实习、专业技能大赛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19)加强校企结合,共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校企融合机制,构建“过程考核和学习成果汇报”相结合的评价体系;

20)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数据的采集和上报、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平台数据的完善、校园网专业站点的更新维护。

21)教育教学研究:负责开展日常教学研究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研究;负责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加强与兄弟系部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教师参与各级各类教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负责总结优秀教学成果,并及时推广。

4.负责本系的科研、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工作

22)科研工作:负责制订科研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参与校内外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5.负责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23)经费使用和管理:按照学院计划财务管理规定,负责经费预算,制订和完善经费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24)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拟定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和图书资料的采购计划;

25)负责配合学院资产管理中心,做好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6.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6)安全检查: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实验室的安全检查与保卫工作,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

7.统筹协调工作

27)统筹协调本系各种教学资源的分配、使用;

28)负责系内各教研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29)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做好与联系院长、其他系以及职能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工作。

8.提高部门执行力,按质、按时、按量完成上级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