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在研项目,做好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学校决定于2019年11月1日—11日期间对校级立项的教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研究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整理项目中期检查、结题等有关材料。本次检查验收项目范围为2015-2018年之间立项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国家级大创项目)、校级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1.在研课题负责人认真填写中期检查表。
2.教务处初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检查。
3.本次检查还将会同财务处对课题负责人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对将课题经费挪作他用者予以严肃处理。
4.对于研究工作已经完成,拟近期结题的项目,可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并向教务处提交验收表、研究工作总结及论文(专著)复印件等材料,经审查同意后可免于参加此次中期检查。
5.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或未按计划进行研究工作的课题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如仍未通过检查,学校将中止后续经费资助,追回已资助资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直接终止其课题,今后不再受理该课题负责人的任何课题申报。
二、结题验收
1.各项目组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不弄虚作假,不走过场。
(1)报送的成果应与立项的项目相符,如研究内容与原来获准立项的研究范围有重大出入的视为无效;
(2)报送的成果必须有完整的研究报告和工作总结,仅以几篇发表的相关文章来拼凑的,不予结题;
(3)未经批准而更改课题主持人的,不予结题;
(4)因能力不足或其它客观条件所限而无法进行实质性研究课题不予结题,并做撤项处理。
2.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仍有研究内容未完成,可提交延期申请,教务处批准实施,但不能超过一年。
3.凡不报送结项验收材料的项目,以及未通过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下文予以撤项处理,追回已资助资金。
三、项目期中检查和结项验收报送要求
1.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调查报告、实验报告、观察报告、经验总结、成果集等形式。
2.各项目负责人要做汇报,要求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PPT汇报材料不要超过10页,评审验收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3.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电子文本发送至88449277@qq.com,(命名为20XX年度大创项目/教改课题/应用课程开发+主持人姓名,所有材料一并放入同一文件夹制作WinRAR压缩包报送)。
4.报送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日之前交教务处221室。
四、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结题报告、研究(或结项)报告、立项文件、证明材料等)应统一装订成册;
2.装订顺序
(1)目录;(2)结题报告书(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处下载);(3)研究(或结项)报告(题目统一为《〈**********〉项目研究报告》;(4)立项文件;(5)批准的申报书;(6)中期检查(大创项目可无);(7)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要求:封面、目录、正文;教材、专著要求:封面、版权页、目录);(8)项目组成员个人总结(每人一份,本条仅限大创项目)。
教务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