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教高函〔2019〕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9年度立项建设和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包括“线上、线下”两种类型。凡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学校立项建设的应用型课程和原认定的省、校精品课程,或已经开始进行教学实践检验的课程,均可申请立项建设;经过一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取得良好效果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山西省高等学校精品共享课程。申请立项建设和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以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课为重点,特别鼓励线上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请立项建设条件
申请立项建设的精品共享课程,应具有正确的思想导向,完善的课程建设方案,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评价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等方面已有一定的建设基础,且符合学校定位。鼓励和其他高校联合建设申报。
2.申请认定的条件
(1)课程团队
课程负责人应为正式聘用的教师(原则上为副教授及以上),应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为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经两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也可担任项目主持人。
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按照规范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
(2)课程内容与教学设计
应坚持立德树人,课程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教学设计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构建教与学新型关系,课程知识体系科学,针对性强,资源配置合理,课程资源丰富。线上课程适合在线共享学习和混合式教学。线下课程可在共享平台静态共享。
(3)教学活动与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组织活动,及时开展指导与测评。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学习响应度高,师生互动充分,能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互动交流和自主式与协作式学习。
(4)教学效果与影响
课程共享范围广泛,应用模式多样,申报课程在本校教学过程中应用效果较好,教学方法先进,能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在推动课程普及和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课程平台支持服务
课程平台须按照《中国互联网管理条例》等规定,完成有关的备案和审批手续,至少获得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认证;平台运行安全稳定畅通,课程在线教学支持服务高效。同时,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配有专业人员进行审查管理,确保上线课程的内容规范及技术水平。
三、申报要求及流程
1.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共享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严格按照课程要求择优推荐,确保申报推荐的课程质量。
2.各教学系(部)要对推荐课程网上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3.线下课程需至少提交5分钟的课程介绍和20分钟的课堂实录(MP4格式),并需将课程完整内容(含讲义、课件、软件、图片、有关链接等,具体由教师自行确定)和教学活动(包括有关视频和链接,具体由教师自行确定)在平台提交。
4.在多个平台开设的线上课程须选择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特征明显、课程团队在线教学服务好、在线教学效果好的一个主要平台申报。多个平台的有关数据可按平台分别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
5.各教学系(部)于5月28日前将申报书、、数据信息表的纸质版一份交至教务处(含电子版)。
6.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立项建设和认定的精品共享课程开展评审,遴选推荐。
四、申报材料
对于已遴选拟推荐申报的课程
1.线上课程负责人需将申报课程的链接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链接至“山西省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联盟(http://jooc.fanya.chaoxing.com)”(以下简称晋课联盟),线下课程负责人需将全部教学资源交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上传到晋课联盟平台,供专家审阅。
2.各课程负责人将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起按课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于2019年6月3日交教务处(含申报材料电子版)。
五、其他
为保障课程录制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一个微课制作团队,帮助课程录制。需要进行校内录像或视频制作的课程请于5月21日前将要录制的内容及录制计划交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协助录制。
相关附件从教务处网站查阅下载。
联系人:郑艳林、郭郁
附件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立项建设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山西省精品共享课程申报书(2019年).docx
附件3:课程数据信息表(2019年).docx
教务处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