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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cy8722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教〔2019〕14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开展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力量,打造优秀教学团队其目的在于强化质量意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学研讨与教学经验交流,开发教学资源,推进教育创新,规范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 优秀教学团队是指以教学名师、教授、副教授为带头人,以骨干教师为主体,以系(部)教研室、实验中心和工程训练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群)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良好合作精神的教学业务组合。

遴选和创建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能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系统推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增强学校办学实力。

第四条 学校计划构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三级优秀教学团队;鼓励校内跨系部、跨学科和专业组建教学团队;鼓励教学系部建设系级优秀教学团队。

第二章  团队建设内容

第五条 教学团队建设重点围绕专业(专业大类)、通识课程(群)、学科基础课程(群)、专业核心课程(群)和实验(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进行组建。

第六条 教学团队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以单一课程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教学团队;以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为主要任务的教学团队;以课程群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

第七条 教学团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教学梯队人员,特别要重视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提高整体教学水平,培育各级教学名师。

2.教学工作。承担本科教学工作,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深化教学改革,创新培养模式。高度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健全,教学效果好。

3.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并把相应成果运用到教学活动中,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总结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组织申报各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和各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4.课程建设。积极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和网络课程建设等。组织申报各级精品资源课程、规划教材等。

第三章 立项申报条件

第八条 申报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应能够反映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培养特色,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团队结构合理。团队组织应有适当规模,一般由5-11人组成,并设置团队带头人1名。以单一课程、课程群、实验(实践)教学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中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少于2名;以专业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中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少于3名。教学团队应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团队成员均为团队建设的直接参与者。

(二)整体素质高。团队成员具有高尚的师德风范和优良的专业素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开拓创新,整体优势凸显。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三)带头人能力强。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名师或教授、副教授(或有教辅或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等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前3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

2.获得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成员或省级精品课程的前3名或校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3.承担国家级教改项目成员或省级教改项目前2名或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

4.国家级示范实验室成员或省级示范实验室前2名或校(市)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独立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一章及以上者。

(四)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能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明显提高。

(五)教学研究成果丰富。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团队近3年内至少获得以下项目中的2项。

1.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优势特色专业建设;

2.校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

3.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4.国家/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5.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6.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双师型”教学名师、“双师型”优秀教师;

7.培养的学生在国内外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优异成绩;

8.其他能反映团队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的奖励奖项。

(六)教材建设富有成效。主编或参编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并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或以主编或副主编国家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并本人单独完成一章以上。

(七)团队建设思路明确。教学团队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学梯队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基础和明确的思路与规划。

第四章  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每两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春季学期,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第十条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与评审遵照以下程序:

(一)团队申报。团队带头人提出申请,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并附主要教学研究与科研成果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支撑材料。

(二)系(部、中心)推荐。各系、部、中心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择优向学校推荐。

)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根据申报条件对各推荐团队进行资格审核。

)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指标见附件),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

)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荣誉称号有效期4年。有效期满后,依照上述程序再次进行申报。

第十一条 已成为校级、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在有效期内不可降级或相同级别重复申报。

第十二条 学校对入选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人员在国内外进修、岗位聘任、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各类人才培养计划选拔等方面给予重点推荐。

第五章  团队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组成员及有关方面应严格履行相应职责,努力实现既定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实行学校、所属系(部、中心)、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校级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系(部、中心)级管理工作由分管教学工作的系(部、中心)领导负责;项目的实施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教务处依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对批准立项的优秀团队建设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监控,组织项目验收,开展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

2.所属系(部、中心)应将建设项目纳入本单位教学总体工作计划,对项目资金使用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为项目的研究、实践提供必要条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协调项目组内各成员的工作任务和进度,负责项目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每年度提交项目建设阶段报告,并在规定时限内主持完成预期建设任务。

第十四条 教学团队应在项目建设中期接受学校组织的现场评估检查。评估检查组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开展建设工作、无明显建设成效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者可向学校提议撤销项目立项,取消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期满后,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依据立项时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建设项目进行结题评估和验收。对未达到建设目标、评估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结余经费不得再继续使用,且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立项和教学奖励。

第十六条 学校将创造条件向省、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原则上,向省一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向国家级推荐的教学团队应在省级教学团队基础上产生。

第十七条 经学校遴选评审,获评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作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进行培育扶持,培育周期为3年,学校资助专业教学团队7万元、实践教学团队和课程群教学团队3万元、课程教学团队2万元培育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评审等工作)。培育期满后,通过学校结题验收,但未能获得省级教学团队,学校不再给予培育经费。

第十八条 经学校推荐,获得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学校给予省拨经费11配套(主要用于支持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评审等工作)进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培育,培育周期为3年。培育期满后,未能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称号的,学校不再给予培育经费。

第十九条 评估验收

(一)各级优秀教学团队培育期满后,应申请评估验收。

(二)评估验收标准按照“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执行。

(三)评估验收程序

1.自评。申请评估验收的教学团队,在带头人主持下,按照“省级和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

2.学校组织专家组听取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汇报,对教学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通过评估验收的教学团队,学校再进一步遴选出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3.评估验收未通过的,可延期一年进行验收。延期后仍未达到培育目标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追回所拨经费。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教学团队建设申请表

2.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3.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