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校教〔2020〕19号
为进一步激励大学生主动学习、拓展知识面,加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鼓励教师积极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改革,营造创新教育的良好氛围,同时规范学科竞赛项目和组织管理,保障学科竞赛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竞赛级别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学科竞赛是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第二条 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和三级竞赛四个级别。
超级竞赛:指由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织的具有超强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级竞赛。
一级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影响力较大的学科竞赛。
二级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包括一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省级选拔赛、省教育厅重点支持赛事及其他有关赛事。
三级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的,至少二个以上系(部)学生参加的全校性学科竞赛,以及各类各级别学科竞赛的校级选拔赛。
第三条 为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对太阳集团网址8722学生参加的各类学科竞赛项目予以分级别资助。
第二章 竞赛项目
第四条 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超级、一级和二级竞赛项目目录主要依据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编制,原则上每年更新一次。
第五条 三级竞赛项目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以服务二级及以上竞赛项目为宗旨,坚持基础理论与应用实践相结合原则,坚持群众性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学校鼓励每个教学系(部)至少开展一项学科竞赛活动。
第六条 在学校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基础上,拓展竞赛项目范围或接到相关竞赛组委会的通知,需新增的学科竞赛项目,应认真填写新增学科竞赛申报表,经批准后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 竞赛组织
第七条 学校成立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校团委、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人事处、财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各教学系(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学科竞赛的整体规划和宏观领导,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学科竞赛工作;制定学科竞赛的相关政策及文件,指导和督查竞赛工作;总结和表彰学科竞赛的优秀团队和个人。
第八条 学校学科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主要负责三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负责承办学科竞赛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学科竞赛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制度;
2.确认学校参与的学科竞赛项目,确定承办单位;
3.编制年度学科竞赛经费预算,以及根据预算对各承办单位申报的参赛活动预算经费进行审批;
4.按照学科竞赛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协助承办单位做好竞赛过程检查以及校级竞赛的命题、培训、竞赛和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
5.指导承办单位组织竞赛的宣传、报道、总结与经验交流;
6.与承办单位负责参赛指导教师的奖励,同时将有关获奖文件提供给学生处,以便于学生奖金的发放;
7.负责各种学科竞赛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十条 承办单位职责
1.承办单位负责人应为学科竞赛工作的负责人;
2.根据参赛通知及时研究并提出参赛方案,做好经费预算等;
3.竞赛活动的经费预算和报销需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4.指定专人负责,选派高水平、责任心强、热爱学科竞赛工作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如报名、选拔、培训)与实施,及赛后总结工作(如参赛、培训、获奖和经费等情况统计);
5.提供竞赛必需的场地、材料、仪器、设备等;
6.成立专家组,做好竞赛的命题、竞赛和评审工作。
第四章 竞赛实施
第十一条 规范通知发布,扩大学生参与面。竞赛通知一般要提前5周发布,需提交作品的竞赛则要提前2~3月发布。通知内容主要包含竞赛背景、组织机构、参赛对象与竞赛内容、竞赛安排、奖励办法、联系方式等。
第十二条 加强赛前培训,扩大学生受益面。对参赛对象不限定专业、年级(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赛和参加赛前培训,加强赛中指导,全方位、多渠道提升学生能力。
第十三条 做好竞赛组织,扩大成果辐射面。加强竞赛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参赛学生、指导老师风貌,及时积累竞赛和培训素材;选派具有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和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支参赛队1名指导教师,1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同一项目的3支参赛队;做好赛后总结,做好参赛、培训、获奖和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和分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收集并展示获奖实物作品,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第十四条 促进成果转化,扩大竞赛延伸度。鼓励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积极申报学校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参加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促进竞赛项目成果转化,以赛促教,赛教结合,以赛促学,赛学相长,全面提升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第五章 经费保障
第十五条 学校资助学科竞赛项目的原则是“全面参与、扶强助弱、点面结合”。学校支持跨系、跨专业、覆盖面大、受益面广的学科竞赛项目。鼓励系(部)加大对学科竞赛的支持和投入,以学科竞赛为载体,促进学学科专业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鼓励多渠道(如企业赞助等)筹措竞赛经费。
第十六条 学校每年设立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并下拨教务处,作为各项学科竞赛的业务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费、参赛期间教师和学生的各种费用。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并下拨学生处,用于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
第十七条 承办单位应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下一年度的学科竞赛经费申报表,经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后,列入预算执行。逾期申报者不予经费支持。经费申报表主要包括业务费、资料费、耗材费等,以及教师的竞赛培训和指导工作量等。
第十八条 竞赛经费的使用按预算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坚持节约原则,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加学科竞赛的报名、制作、元器件、会务注册、差旅、运行、专家讲座、奖状奖杯和证书制作等支出,不得用于招待、购置生活用品等与学科竞赛无关的开支或挪作他用。
1.报名费:用于参加校外学科竞赛的报名;
2.元器件费:用于学科竞赛所产生的元器件、耗材等费用;
3.差旅费:用于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所产生的差旅费用;
4.运行费:用于组织学科竞赛所产生的组织费用,包括用于竞赛运行的宣传费、资料费、邮寄费、打印纸、装订等;
5.专家讲座费:用于聘请校外专家针对学科竞赛所做讲座、专项指导或交流产生的费用。
第六章 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每年的竞赛成绩,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学科竞赛项目负责人和承办单位以多种形式进行表彰和激励。
第二十条 对学生的激励
1.对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以及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的课外实践学分,结合学校德育2+X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
2.对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活动以及获奖的学生,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分,执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相关规定。
3.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执行学校奖学金评定及发放的相关规定。
4.若在暑期进行集中培训,学生填写参加学科竞赛替代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并附竞赛报名有效材料以及集训活动方案,经有关单位批准并签署明确意见后,记入社会实践相应的学分。
5.若在暑期参加竞赛集中培训,学生填写参加学科竞赛替代专业实习申请表,经有关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并批准后,可替代专业实习,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学生的专业实习成绩按“优秀”计入,获得校级奖项的专业实习成绩按“良好”计入,其他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合格”计入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对指导教师的激励
1.对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奖项目的优秀指导老师,学校在职称评定、评奖评优中给予适当倾斜。
2.对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优秀指导老师的奖励,执行学校奖励性教学科研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3.学校依据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指导参赛学生数量和项目数量,认定工作量见附件2,执行学校计酬不计量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第二十二条 对组织单位的激励
在学科竞赛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承办单位,学校将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
2.太阳集团tcy8722学科竞赛分级资助方案
3.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超级、一级和二级竞赛项目目录
4.太阳集团tcy8722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
5.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暑期社会实践申请表
6.学生参加学科/科技竞赛替代专业实习申请表
7.太阳集团tcy8722学科竞赛参赛经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