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公共教室使用管理办法
校教〔2021〕49号
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公共教室资源的管理,提高教室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全院各公共教学楼内的各类教室,供本院学生上课或自习使用,休息室供教师课间休息使用,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作他用。
二、教务处负责公共教室的使用调配,教务处、工程训练中心、国资处负责多媒体教学设备及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信息中心后勤管理处负责教室日常水电卫生等服务。
三、公共教室的调配使用坚持教学优先、服务师生的原则;在满足正常教学需求的前提下,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用于其他教辅活动、学生活动、招生就业活动等。学院成人学历教育,由继续教育部提出申请,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室。
四、教室使用须严格按照课程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动。
五、各系部考试等工作需要,需临时借用教室,由系部教学秘书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借用,报教务处审批。
六、各职能部门需要临时借用教室的,须提前填写教室借用审批单,经借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教务处审批安排。
七、各部门、各系部借用教室举行相关活动期间,应保持教室整洁,维护教室设备仪器,不得影响相邻教室内学生的学习。如有对教室进行装饰,请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确保恢复原状。
八、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非教学活动教室借用时间应安排在晚上和双休日。考试周或有其他重要工作安排时,教室停止借用。学校有重要活动时,已借出教室须服从安排。教室借用应规避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习室。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使用学校教室。公共教室一律不出借给校外单位使用。严禁在教室内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
十、借用教室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事由和时间使用。借用教室申请人或单位违规使用教室的,暂停该单位借用教室资格,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校规进行处理。
十一、教室内的各种教学用具仅供本教室使用,不得随意移出室外,更不能移做他用。使用教室应注意节约用电,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照明灯、多媒体设备等。不得反锁教室门自习。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得随意占用教室座位、妨碍他人正常使用。
十二、教室使用者应遵守相关规定,服从教室管理,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否则,教室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劝导、制止,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违反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和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十三、学校对教室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包括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