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cy8722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管理办法
校教〔2017〕14号
为落实学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工作方案,稳步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工程,学校将进一步深化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以下简称“课程建设”),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变。结合太阳集团网址8722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太阳集团网址8722应用型办学定位,以创建我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为宗旨,以体现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为先导,坚持把课程建设作为提高太阳集团网址8722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加强课程建设,全面提高太阳集团网址8722课程教学水平,培养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实现学校向应用型转变总体目标和“十三五”发展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课程建设的原则和目标
1.课程建设原则 按照“夯实基础、强化实践、质量为本、突出创新”的原则,充分考虑学生未来职业能力的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校内外优质课程资源,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应用特征,重点要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课程要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实现产教融合;要体现本专业、本课程教学的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特点;要符合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心理和教学规律。
2.课程建设目标 课程建设应遵循现代课程理念,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以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为动力,科学构建具有自身特色的应用型课程体系。课程建设应整合相关专业基础课、核心课、专业技能应用和实验实践课,开发基于岗位能力需求的课程内容,专业课程运用真实案例教学达到100%,企业人员参与率达到100%;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推动信息化教学、虚拟现实技术、数字仿真实验等技术广泛应用;建立课程质量标准,在质量层面上稳步实现“合格、优质、精品开放”。利用3~5年,每个专业至少建设3~4门优质应用型课程,并以此促进应用型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强化课程建设成果的实际应用转化,不断丰富教学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课程建设内容与要求
1.课程理念重构。把握课程的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时代性需求,注重培养学生在复杂环境中理解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树立“以人为本,学生为主体”的现代课程理念。
2.教学模式改革。充分考虑地方人才需求、专业特点和学生个体差异等因素,设计出既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又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的多样化课程教学模式,促进学有专学、学以致用、以用促学。
3.教学内容重组。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地方产业、行业和社会职业岗位对人才的需求特点,根据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制定的行业能力要求,整合优化教学内容,对接职业标准,增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教学体系建设。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结合具体专业课程特点,以“工作过程系统化”为建设思路,科学合理安排,形成理论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训练为一体的课程教学体系,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的科学设计,促进学生实践应用能力培养。
5.教学方法设计。正视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加强课程教学方法设计,适时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用翻转课堂、小组讨论法、PBL法、CBL法、情景教学法等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做好因课施教、因材施教,同时,注重过程,不断创新和优化课程评价体系,促进以学业成就评价为核心的课程评价体系形成,并取得明显教学效果。
6.应用型教材建设。从搭建学生可塑性知识框架和建立理论与实践双向互动关系出发,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有机融合,建设知行合一教材。
7.课程特色培育。课程建设要较好的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高校课程改革趋势和建设方向,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体现知识、能力和素质相统一,特色鲜明。
四、课程建设管理
课程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教务处每年6月份组织申报1次,纳入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管理体系。每一门课程设为一个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课程申报人即为课程负责人,负责该门课程的整体规划、实施以及经费的预算、支出等工作。
(一)课程建设的申报与立项
1.申报条件
(1)课程申报人应为从事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具有本门课程相关背景及丰富的教学经验,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原则上具有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2)课程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完成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设计,能有效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和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等。
(3)申报课程应有不少于3人且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其中,至少有一位具有行业背景或行业、企业人员参与。
2.工作程序
学校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合理确定课程建设项目立项数,适当考虑学科专业的均衡性,优先支持公共基础课程和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专业课程申报,优先资助具有行业背景或具有行业资格证书的教师项目立项。具体程序如下:
(1)项目申报 申报教师须认真填写《应用型课程开发与建设项目申报书》,所在系部组织推荐,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
(2)项目评审 教务处对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
(3)项目立项 评审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发文公布。
(二)课程建设过程管理
1.项目实施。课程实行院、系两级管理。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同时,制定相关办法和方案等;系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
2.中期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组织落实、经费使用绩效、项目进展等,对其中建设不力、进展缓慢、检查不合格、管理混乱或存在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等不良现象的项目,视情节轻重作出撤项、追回建设经费等处理。
3.变更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须对建设计划、主要人员作出重大调整、变更或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项目执行的,该项目作撤销处理,并追回已拨的建设经费。
4.延期处理。项目到期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再次组织专家评审,仍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已拨建设经费。
(三)课程建设结项验收
1.成果形式
课程项目建设成果须结合课程的特点和任务,形成符合应用型专业所需的规范型材料及其相应规章制度等,具体形式包括:
(1)课程基本材料,包括教学大纲、考核大纲、教案、讲义、多媒体教学课件、实践部分的实验、实训指导手册等;
(2)题库或试卷库、课程相应系统软件、课程音频或视频材料等;
(3)保证课程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方案等;
(4)体现课程教学效果和特色的相应材料;
(5)经验成果总结(含公开出版的教研论文、教材等);
2.结项验收
(1)验收申请 由课程负责人书面提出结项申请,认真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并及时提交项目结项验收材料。
(2)结项验收 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须进行项目推广应用,并由各系部以书面形式反馈教学效果;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组须根据专家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另行组织验收,若再次验收仍未通过的,该项目作撤项处理。
五、课程建设经费管理
1.对于立项建设的课程,学校按每项0.5万元左右标准给予建设经费资助,经费实行年度绩效滚动管理。
2.课程建设经费支出范围包括:
(1)资料费(含与课程相关的印刷费、图书和教学软件等文献资料的购置费,案例资料库的建设费以及实验实训课程的材料费等);
(2)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专家咨询、指导和主讲教师培训等费用;
(3)与课程建设相关的会议费、差旅费;
(4)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论文、成果及教材出版费;
(5)课程建设成果和项目验收的有关费用(含教学录像制作费、鉴定评审费等);
(6)课程网站建设以及其它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费用。
3.课程建设经费具体使用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课程改革的试点或应用推广,须由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试点范围、实施时间及期限、实施地点、实施方案等,教务处审核,主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2.课程改革试点或应用推广,在实施期间,教学工作量按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