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及省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
(一)坚持院领导联系系(部)制度。根据院领导联系系(部)安排,执行“11111”基层调研工作制度。即院领导每周至少“面对面”接触学生1次、每年度至少到联系系(部)调研1次、参加联系系(部)党总支活动1次、参加联系系(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联系系(部)教师座谈会1次。通过参加不同层面的活动,多形式、多渠道了解掌握系(部)党建、思政、教科研等目标责任制完成和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系(部)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系(部)整体工作给予帮助和指导,帮助解决系(部)领导班子和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帮助和指导系(部)推进党建、思政、转型发展等重点工作,督促系(部)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负责检查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情况等。
(二)坚持院领导联系班级制度。根据院领导联系系(部)安排,每位院领导要与联系系(部)的一个班级结对子,执行“5个1”联系班级工作制度,即每年度至少参加班级集体活动1次、走访学生宿舍1次、深入班级课堂听课1次、巡查班级考试情况1次、与班级辅导员、或班干部或学生代表谈心谈话1次。通过与辅导员、班主任、学生的交流互动,听取师生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班级思想政治建设和教风考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各职能部门中层干部根据学生处统一安排,确定联系班级,按照“5个1”联系班级工作制度要求,加强与学生联系。
(三)坚持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两周安排一次(寒暑假除外,节假日顺延),具体时间为周三下午15:00—17:00,接待地点为各院领导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接待日值班安排,并在校园网公布具体时间、接待日值班领导、接待地点等。值班领导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对学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生员工对学院重点工作的看法;协调解决师生员工提出的工作或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或解释。
(四)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加强信访监督管理,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实行限时答复和办结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院领导分工,采取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和带案下访等多种方式接待来访群众。信访办公室将来信、来件呈报相关院领导,院领导要直接研究、解决信访问题,负责该信访事项的全程处理。完善院领导信访包案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工作制度。院领导签批的信访件转呈相关系(部)或职能部门,由相关系(部)、部门负责具体处置。各部门在接办信访办公室转办的信访事项后,要责成专人负责接待和处理相关信访事宜,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信访办公室批转的上级领导机关重要来信来访问题,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处理。具体事宜参照《太阳集团tcy8722信访工作规定(试行)》(校发〔2015〕16号)执行。
(五)坚持总值班制度。实行学院党政领导带班,中层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全体中层领导干部均应参加学院总值班,值班地点在行知楼303室。总值班执行24小时值班,由白班和晚班两班组成。白班值班时间为每天8:00—18:00,晚班值班时间为18:00—次日8:00。值班电话:0353—6664882。具体事宜参照《太阳集团tcy8722总值班制度》(校发〔2016〕6号)执行。
执行以上制度力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基础上综合履职。
二、简化会议活动,力求精简高效
(一)严格会议审批,减少会议活动。原则上党委会每月召开1次,校长办公会每两周召开1次。学院定期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凡能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凡能以其他形式代替的可尽量代替,能通过文电、网络或其他方式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会议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严格控制各种形式的纪念会、茶话会、表彰会等,各类表彰活动尽可能采取发文形式或结合工作会议进行。
(二)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会议要事先充分准备,广泛深入听取意见,开有准备的会议、能科学决策的会议、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时间,简化会议议程,科学安排会议日程,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开门见山布置工作、研讨解决问题。
(三)控制会议规模,降低会务标准。各类会议坚持对口参加原则,只允许与会议内容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不得出现陪会现象。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得发放礼品、纪念品、包、笔、笔记本等物品。会场布置应简洁大方,不摆放香烟、水果、鲜花,工作会议不制作背景板。会议文件袋应选用简易的纸质、布制、塑料文件袋。
(四)贯彻会议决定,切实落实到位。会上形成的决定或部署的重大事项,按归属由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坚持督查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精简文件简报,扎实改进文风
(一)精减文件简报,提高文件质量。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照转、可发可不发、可通过内部网站发布的文件、简报一律不行文。各部门一般、临时性非涉密通知,不下发红头文件,以电话、短信、网络即时通讯软件等方式通知。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树立清新简朴文风,提倡写真话短话、管用的话,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能发短文不发长文。
(二)减少纸质文件,提倡电子办公。在确保保密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学院内部一般性的文件材料、资料,提倡利用电子邮箱、QQ、微信等方式进行文件传输,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确需使用纸张时,提倡双面使用纸张。能传阅的文件、资料尽量传阅,减少复印。
四、改进新闻报道,加强新闻管理
(一)精简新闻报道,注重新闻实效。学院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除全局性、综合性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外,院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实效、遵循规律的原则,从严控制报道篇幅,严格执行审核程序。院领导接受新闻采访,须经院党委同意后由宣传部统一安排。
(二)规范调研活动新闻报道。院领导考察调研活动的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反映群众关切,淡化个人色彩。院领导调研考察的新闻报道资料,经院领导审批后,由随行工作人员向宣传部提供。
五、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一)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安排经费。严格执行预算,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各类项目,应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太阳集团网址8722《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项目的实施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5〕9号),不得超标准或超出办公需要采购。
(二)控制公务接待,严格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cy8722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要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实行报批制度,认真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和《公务接待清单》,未经批准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要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范围,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住宿、用餐,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禁转嫁、摊派、隐匿、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严禁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公务接待应在国家规定标准内安排食宿。严禁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活动,不得利用其他单位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要求其他单位为公务接待支付任何费用。接待对象用餐原则上应当以自助餐为主,15人以上安排自助餐,15人以下或者不具备条件的,按标准安排桌餐。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参考2014年最新下发的《山西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执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接待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住宿费标准不得超过学院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住宿标准310元(《太阳集团tcy8722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财〔2019〕3号),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在房间内摆放花篮和果篮。
(三)规范公务用车,推进节能减排。在山西省教育系统出台公务用车改革规定前,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cy8722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校发〔2018〕7号),并逐步试行社会化、市场化公务用车办法。严格按照车辆配置有关规定和相应标准配置正厅级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不配备轿车以外的越野车等其他车辆。公务用车使用8年以上或达到报废条件的,可向上级申请安排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外事、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可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公务用车实行专车专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公车的油耗、维修费等建立台账,定期公布、考核,降低运行成本。公务用车应严格执行定点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要封存停驶,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公车出入餐饮娱乐等场所。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严格执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因私使用提供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四)严格差旅审批,规范差旅报销。严格执行太阳集团网址8722《太阳集团tcy8722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校财〔2019〕3号)要求,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不得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五)严格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本着确实需要、精简节约的原则,统筹安排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严格遵守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参加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考察、访问、培训。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持普通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未按规定公示的不予核销相关费用;不得以学术交流合作或其他出访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领导干部出访期间,严格执行出访计划、日程表及预算。出访任务完成后,要做好总结,推进项目落实,促进成果转化运用,提高出访效益。
(六)节约利用资源,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建立健全促进节约的规章制度,加强全过程全方位节约管理。节约用电、用水,办公室无人或人员离开较长时间须关闭电脑或断开电源,离开办公室应随手关灯,用水完毕要随手关阀。加强校园采暖、空调、照明、用水等主要用能设备维护管理,强化节能措施。加强就餐管理,倡导“光盘行动”。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cy8722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校发〔2017〕8号),严格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不得配置高档办公用品、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继续使用。
六、严格办公用房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一)从严控制用房,严格执行标准。严格执行《太阳集团tcy8722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校实〔2016〕1号)的规定,为各级工作人员配置适用办公用房,严禁办公用房超标,杜绝隐形变异占用。超过规定标准占用、使用办公用房的,须及时腾退。各部门对学院配置的公用房屋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学院予以收回。领导干部调出机关或退休的,应当在文件下达1个月内腾退本人使用的办公用房。教学业务部门不得将教学、教学实践和科研用房挪作办公之用。服务用房涉及系(部)党建工作、教学科研、学生档案、心理健康咨询、复杂事务处理等重要重大事宜,各部门领导要用讲政治、讲安全的高度提高服务用房管理意识,全面加强服务用房管理。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用途,不得转让办公用房使用权。
(二)严格装修标准,力求实用节约。学院办公用房装修,应做到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豪华装修,装修材料选择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得使用高档装修材料。
七、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从严规范兼职取酬
(一)从严规范领导干部兼职。学院科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不得兼任学会、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含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需要确需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且兼职不得超过1个。对辞去公职或者已退休的领导干部到企业或社会团体兼职(任职)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只可兼任1个职务且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范围内的企业或相关机构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职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兼职不得超过两届,兼职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凡经批准后在社会团体兼职的在职和退休领导干部,除工作特殊需要外,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牵头成立新的社会团体或兼任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
(二)从严规范兼职取酬。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现任和退休后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兼职的,一律不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准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不得领取各种名目的补贴等。兼职期间,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退休或辞去公职的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兼职的,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经费要从严控制,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和实际支出。
(三)严格执行科技成果转化取酬有关规定。学院正职领导人员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学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八、改进工作作风,坚决纠正“四风”
(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主动服务意识,重视调查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精准发力,从具体事抓起,以小见大、以小带大,抓铁有痕、踏石有印,以钉钉子精神推进工作。要聚焦问题,针对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扭住不放、持续发力、铁面执纪。要端正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符合规定能马上办理的事情,必须马上解决,不得拖延;不能马上办理的,承诺办理时间,超过时间解决不了的,必须说清楚原因,不能以各种借口推诿;不符合规定的要耐心解释清楚,不得耍态度。
(二)加强干部管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按照《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狠抓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盯紧关键时间节点,狠抓纠正“四风”工作,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形成长效机制。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压实各党总支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行动作无声的命令,以身教作执行的榜样。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对“改头换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露头便打。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考核、问责,发挥考核对干部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大对不胜任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调整力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干部严肃问责。
(三)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打造风清气正校园环境。贯彻干部工作德育为先、廉政为基的指导思想,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将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抓党建、抓思政、抓业务、抓作风等纳入档案内容,定期分析总结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等情况,引导干部以上率下、勇挑重担,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努力实现学院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
九、强化监督问责,狠抓贯彻落实
(一)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联合成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督查组,每两个月一次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专项督查,要强化督查、强化查处,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发挥警示预警作用。学院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校风的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
(二)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考评体系,将考评结果与各部门、各系部年度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年终思想政治工作考核等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列为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三)各党总支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制定本党总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由总支书记牵头,全方位、全覆盖、全时段对总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督查,要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强化责任、强化自查,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确保党同人民群众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四)各党总支每个月要开展自查工作,并向督查组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情况。
(五)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纪委要对违纪者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责任以及失职失责的,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问责。
十、本实施细则从下发之日起实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4月23日
(转自太阳集团tcy8722纪检监察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