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保障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民主权利,提高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及省委教育工委《山西省高等院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太阳集团网址8722实际,特修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防腐拒变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发展原则。党务公开工作着眼于服务学院全局,通过及时公开党员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使党员更好的了解、支持和促进党内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努力为学院营造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真实公正原则。党务公开工作着眼于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坚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结果公开公正,确保党员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党员民主权利得到认真落实和正确行使。
(三)依法依纪原则。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依法依纪公开,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积极稳妥原则。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党内的事先让党员知道,循序渐进,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公开。
三、领导机构
学院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党务公开工作,并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成员为院长及其他院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党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人担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为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总支书记。
四、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党委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
2.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思想建设
1.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工作的情况。
2.院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内容、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教职工思想政治学习情况。
3.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及评选先进等工作情况;先进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4.学院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思想引导等工作情况。
5.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组织、安排、实施工作情况。
(三)组织建设
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2.党员民主评议方案、评议结果,民主生活会情况。
3.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委员推荐增补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情况。
5.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
6.党员惩处情况。
7.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教育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情况;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情况。
8.党费收缴、审批使用及收支结余,下拨或专项党务经费的来源、使用及结余等情况。
9.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情况;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情况。
10.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维护和保障情况。
(四)作风建设
1.领导干部参加庆典、论坛、研讨会情况,公车使用情况,公务消费情况和兼职情况。
2.干部勤政、守纪、效能情况。
3.党员领导干部帮扶困难群众等情况;信访接待情况。
(五)制度建设
1.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2.党内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及加强党组织建设的情况。
3.“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
4.民主集中制及各项工作机制、制度及落实情况。
(六)党风廉政建设
1.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落实情况;党风廉政责任追究情况。
2.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八项规定”以及整治“四风”情况。
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情况。
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及落实情况。
5.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处理结果。
6.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执行情况。
7.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研究落实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策、建议的意见、措施。
(七)“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
1.党委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工作及阶段性工作的安排及落实情况。
2.学院的办学思路、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目标、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重大改革措施及实施方案。
3.学院中层及重点岗位干部配备情况。
4.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安排情况、大型仪器设备购置情况。
5.重大项目招投标情况;对预决算的审定。
6.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事项的重大决策。
7.学校编制、机构调整等重大决策。
8.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1.离退休人员福利待遇的落实情况。
2.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3.群团组织开展活动情况。
4.教代会提案落实;工会会费使用情况。
5.党委研究决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宜。
五、党务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公开目录。依据省委教育工委《山西省高等院校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试行)制定太阳集团网址8722党务公开目录。
(二)提出和审批。党务公开工作建立审批制度。学院党委的党务公开,由党委各职能部门提出,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由基层党组织参考本办法集体讨论决定。
(三)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依照学院党务公开目录进行。各职能部门将审批后的内容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和形式予以公开;各基层党组织在部门网站或本部门其他明显位置设立“党务公开栏”,将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公开,让基层党员和群众方便地了解到党内的相关信息。
(四)意见反馈。党务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党组织要落实责任和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做出处理和整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或以公开形式反馈。
(五)档案管理。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及时登记归档,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创新,管理和利用好党务公开的信息资料,不断推进学院的党务公开工作。
六、党务公开的形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文件、通报、会议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全院公开的,通过文件、会议、校园网站、校报、微信、微博、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七、党务公开的时限
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区分公开的范围和时限,分别采用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和适时公开四种形式。除采用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公开的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八、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书记为学院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党总支书记分别为本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各总支、各部门设一名党务公开信息员,负责本总支、本部门党务公开信息的搜集整理与报送。
九、本实施办法由学院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太阳集团tcy8722党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党发〔2015〕6号)。
(转自太阳集团tcy8722纪检监察机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