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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检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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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院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院的学术氛围,杜绝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净化学术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公布《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检测范围

全部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

二、检测方式

检测采用论文检测系统和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前者主要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复制率,后者主要针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内容、结论创新性及写作规范要求。

三、检测要求

1.检测结果以论文检测报告为准,合格标准要求全文总相似比,文科毕业论文和理工科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得高于30%,理工科毕业论文不得高于20%。

2.检测次数:检测可以在规定时间进行2次检测。初检没有通过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

3.电子word文档命名原则如下:“系-专业-学生姓名-学号-论文名称”,例如“管理系-会计学-王某某-互联网+模式下某公司财务管理.doc”。

4.检测文件格式只能是word文档,即后缀为.doc.docx,其他格式的系统无法检测。

四、检测程序

1.由教务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在答辩前10天将学生论文电子稿上传教务处指定邮箱,教务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对于首检不合格者要求其在1周内修改完成并参加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论文,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答辩资格认定。各教学单位依据检测结果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认定、公布,并将答辩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五、检测结果处理

1.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达到要求的,虽然视为通过检测,但是学生和指导教师应对其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检测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修改,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可进行毕业答辩。

2.检测文字复制百分比没有达到要求的,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将对修改后的论文进行复检,如果复检后文字复制百分比仍没达到要求,将取消论文答辩资格。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不端行为检测是一项技术性检测工作,不能完全依赖系统检测结果进行判定。各教学单位要组成相应的专家评议组(3-5人),对检测系统所得出的超过规定值的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审议,最终由专家评议组判定学位论文是否存在作假行为,并向教务处提交报告。

、其他相关事项

1.请相关人员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做好保密工作。

2.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按2%的比例抽查,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采取匿名异地专家抽检的方式,抽检结果以适当方式在校内公开,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如下处理:

1)对教学系(部)和教师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学生如有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3)具体抽查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