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教务首页 > 规章制度 > 校级文件 > 正文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

20154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和预见性,改革传统的“事后处理型”管理为“事前预防型”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学校三结合教育的功能,根据《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太阳集团网址8722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学业预警制度

学业预警是指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每学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发生的不良后果,进行及时提示、告知,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干预制度。

第二条 学业预警的等级及对应条件

学业预警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三个等级。红色预警为最高,黄色预警为最低。

1. 黄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黄色预警:

1)一学期末,必修课程未取得学分大于或等于4学分小于6学分者;

2)重修后,各学期必修课程累计仍有一门不及格者;

3)一学年任选课程学分低于2学分者。

2. 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橙色预警:

1)一学期末,必修课程未取得学分大于或等于6学分小于10学分者;

2)重修后,各学期必修课程累计有两门不及格者;

3)毕业前一学年,取得任选课学分不及规定要求的2/3者。

3. 红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红色预警:

1)一学期末,必修课程未取得学分大于或等于10学分者;

2)重修后,各学期必修课程累计有三门不及格者;

3)毕业学年未修满任选课程学分者;

4)毕业学年仍有一门必修课程不及格者;

5)毕业学年前,实验、实习、实训等教学环节仍有未取得必修学分者。

第三条 预警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或副书记)为组长,教务处和学生处参与的预警监督组,监督检查各系学业预警工作的完成情况;各系成立以系书记、主任为组长,相关人员参与的学业预警小组,完成具体工作。 

第四条 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 单学期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工作结束后,由各系教学秘书配合班主任从学校教务系统中下载学生成绩,进行统计,确定进入学业预警范围的学生。

2. 对于黄色预警的学生,各系安排班主任或专人向预警学生下达《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见附件1),及时提醒被预警学生,有针对性地督促其认真学习,做好补考及重修学习工作。

3. 对于橙色预警的学生,各系安排班主任或专人向学生家长寄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并留存邮寄证明,提醒家长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或督促,配合学校监督学生努力完成学业;对家长寄回的反馈材料,各系要及时整理留存,并建立相关记录备查。

4. 对于红色预警的学生,除向家长寄发《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外,班主任应通过电话等途径邀请家长来校,系主任或系书记就学生学业情况与家长进行面谈。谈话记录需及时整理,并记录确切的谈话内容、时间、地点,系主任或系书记、班主任及证明人要在谈话记录上签名。

5. 各系应对每个预警学生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见附件2),并定期对学业预警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提高学习质量,这些工作都要做相应的记录并留存。

第五条 预警学生的帮扶教育

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教育,要认真分析和挖掘深层次根源,有针对性地做好帮扶和教育工作。要发挥骨干学生、优秀学生、任课老师的作用,加强与家长的沟通,通过任课老师辅导、班主任关爱、同学帮助、家长督促、学生自我努力相结合,使预警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业。

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学生学业预警通知书

2.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