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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时间:2022-03-26 17:50:46  作者:

实验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环节,是训练和提高学生创新创造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建立科学、完善、先进的实验教学平台和教学体系,对培养具有高水平应用型人才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实验教学管理、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管理职责

1.实验教学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模式。

2.系负责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和本单位实验室的建设工作,落实、安排学期实验教学任务,汇编我系各课程《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文档。

3.实验室负责教学任务的执行和教学资料(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等)的编写、归档工作,负责实验预约、项目选做和实验教学指导。

4.抓好实验教学队伍建设,按需配备实验教学人员。

5.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材料以及各种设施的管理工作。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1.专业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开设实验的课程名称、课程时数。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要列入课程目录,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要划定实验学时比例,规定时数。

2.《实验教学大纲》是组织实验教学和检查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应按照国家有关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和学校统一规定的内容、格式,由各专业组织教师结合实际认真撰写,经系分管实验教学领导批准后执行。

3.实验项目选择应遵循下述原则:符合实验教学目标的总要求、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能力培养、类型力求典型全面、反映现代科技水平、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

4.实验教学均应有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指导书应对每个实验项目的目的要求、基本原理、方法、步骤、重要的提示及参考文献资料等作出说明。

三、实验教学过程管理

1.实验室应对实验教学任务进行认真安排、落实,按要求开出实验,实验开出前应准备好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任务书等教学资料,保证实验教学质量。

2.实验指导一般由具有实验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担任,任课教师必须参与该课程的实验教学过程。

3.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要提前做好各项实验教学准备工作,及时维护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完好率和使用效率。同时,对新开实验和本学期首次进行的实验,应提前试做。

4.学生进入实验室应接受安全保密与纪律教育,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5.学生在实验中应听从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严肃、认真地进行实验操作,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记录,按要求及时、认真、独立完成并提交实验报告。

6.实验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在学生实验过程中,要巡视、监督实验场所,注意观察学生的实验操作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当操作及时纠正、处理。

7.严格考勤制度,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实验,应持相应证明材料向实验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准假不参加实验者,按旷课处理;实验指导人员迟到和无故缺席实验指导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实验考核与成绩评定

1.独立开课的实验课,考核成绩即作为该门课程的成绩记录在学生成绩单中。非独立开课的实验其实验成绩纳入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中。

2.实验指导教师要在实验过程中注意考查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态度,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成绩的考核和记载。对实验报告不合要求或有抄袭之嫌者,应退回重写重做。

3.考核内容包括:实验内容预习、理论知识和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实验操作、实验记录、实验态度、实验报告等。实验考核成绩按等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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