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校内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坚持原则
(一)坚持师德首位原则。
(二)坚持教学优先、一线优先、紧缺专业优先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原则。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原则。
二、转教师岗位所需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时的教学科研成绩(果)超过当年同级别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需条件。
(五)所在部门同意;计划任教系部经考核评议同意担任教师。
(六)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核评议,认为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
三、转教师岗位工作程序
(一)本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学科研、学术成果等材料。
(二)本人填写《其他岗位职工转教师岗位审批表》(见附件)。
(三)所在部门按照“转教师岗位所需条件”第一条,提供现实表现材料,并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四)计划任教系部组织专家进行考核评议(试讲、答辩、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水平等综合评价),提出意见。
(五)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考核评议,提出意见。
(六)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审核并提出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七)人事处审核并提出意见。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八)校长签署意见。
(九)人事处办理转岗手续。
四、其他
(一)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本人现岗位暂无人接替,转岗人员需继续在原岗位工作,适当承担教学任务。
(二)部门在签署意见时要一并提出工作任务及要求,转岗审批后要及时做好工作接续、协调、上岗安排等。
(三)本暂行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其他岗位职工转教师岗位审批表》
太阳集团tcy8722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其他岗位职工转教师岗位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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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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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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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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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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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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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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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教育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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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时间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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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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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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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时间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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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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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所在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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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岗位及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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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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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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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教学科研学术成果及荣誉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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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意见 |
领导签字
(部门章): 年 月 日 |
计划任教系部考核评议意见 |
领导签字
(部门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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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考核评议意见 |
主任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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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教师工作处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部门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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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审核意见 |
领导签字
(部门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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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 意见 |
签 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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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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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先填一份,审批结束后复印三份,人事处、教务处、所在部门、本人档案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