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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集团tcy8722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落实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政发〔201710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财政教育资金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晋教财〔20172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太阳集团网址8722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资金是指学院直接从中央和省级主管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经费,包括基本支出经费和项目支出经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执行率是反映预算执行进度的指标,指已执行(包括未核销暂付款)的预算经费占全年预算经费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全年预算经费包括上年结转到本年的预算经费及当年安排的预算经费。

第四条 各部门要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应严格按照定额管理要求编制,项目支出预算要提高精细化水平,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切实可行。

预算执行管理坚持投入与绩效并重的原则,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的运行机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的计划性和均衡性。

第五条 预算执行实“责任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对本部门的预算全权负责,保证支出绩效及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第六条 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及资金使用,必须贯彻“科学规划、落实责任、突出效益、安全合规”的原则,切实保证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第二章 预算执行部门职责

第七条 院长是学院整体预算执行工作的总责任人,分管校领导协同推进分管各部门、分管项目的预算执行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预算执行工作的责任人,对本部门预算申报、实施、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和绩效结果负责。各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的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申报、实施、执行进度、合理合法合规和绩效结果负责。

第八条 学院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财务校领导牵头的学院预算执行进度工作小组,统筹协调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第九条 财务处是学院财政资金的管理部门,负责财政资金预算执行的综合协调和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分析和督促工作。定期对各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执行进度进行统计和通报。

第十条 各部门对所管项目的资金申请、资金分配负责,对项目执行进度、绩效评价要进行督促和管理。要加强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无预算执行进度方案的项目不予审批;对实施周期较长的项目,要分年度安排预算;对确实难以完成支出任务的项目要及时调整。要采取召开会议、组织约谈、目标考核等方式督促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支出预算执行进度。

第三章 预算执行的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预算申报精细化。预算执行计划是依据工作进度对一定时期内资金需求量做出的安排,是提高预算执行计划性和均衡性的保障。各部门要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与部门业务工作相结合,加强预算执行与具体业务的衔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项目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确保列入项目切实可行,提高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申报项目时要有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执行进度方案。

第十二条 项目库建设与启动。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各部门要在每年4月底前,按照不低于当年专项资金20%的比例建立备用项目库,同时完成备用项目的申报、评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预算下达。对每年年初下达的预算指标,各部门原则上应在下达指标当月下拨完毕并向财务处报项目经费分月的年度使用计划,涉及到政府采购的,同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报政府采购计划。

第十四条 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每年6月份进行预算执行进度中期检查与督促,以推进项目进度。

第四章 预算执行措施与考核

第十五条 实行预算执行会议制度。根据各部门和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学院不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推进会,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及时推进,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实行预算执行通报制度。财务处按月对各部门、各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督促归口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分析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强力推进执行。

第十七条 建立约谈督导制度。对连续两次不能达到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要求的部门,由分管财务校领导与执行进度不理想的部门领导进行约谈,督促该部门加快经费执行进度。

十八条 加大金调控度。已经分的专项资,如果预算执率明显低于学院规定的预算执时点要,经多次督促行率仍达不到定要求的,学院对未执行的专资金进行调整调整方案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执行。需要上报上级部门批准的由财务处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上报调整方案。

预算行与下预算挂钩制度。财务处对各部门当年预算执行进度进行考核,执行结果纳入学院年度部门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和下年度预算挂钩。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在推进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开支“随意花钱”,严禁虚列支出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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