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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太阳集团tcy872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日期:2019-11-0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精神,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质量和水平,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培训管理办法。

一、培训的目的和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是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肩负着宣讲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大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职责。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操守,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引领各种社会思潮,把大学生培养成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对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有着重大深远意义。

二、培训的类型

1.教师岗前培训。

2.访问学者。指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高校或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的项目。学院每年按照省教育厅高师培训中心分配的指标,优先选派思想政治骨干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研修。研修期限一般为1年。

3.赴企业挂职锻炼。为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学院将有计划地派出青年教师到企业顶岗工作,参加相应的专业实践锻炼,并逐步建立教师先实践、后上岗的工作制度。教师赴企业挂职锻炼期限可根据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期为36个月。

4.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该项目是由山西省委宣传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省教育厅等联合举办,培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的教学科研骨干。学院将根据上级文件及下达指标,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中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学习。研修班期限,一般每期为10天左右。

5.短期培训。指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山西省教育厅高校教师培训中心及教育部相关司局、国家有关高等教育专业学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高校教师岗位培训、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能力提升等短期培训项目。

6.“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本项目由教育部教材局组织的“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示范培训班。由学校推荐,省教育厅遴选,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培训通知执行。培训期限,一般为1周。

7.专项考察与交流学习。指为开拓视野、增进学术交流,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专业建设及教学建设的需要,学院可有计划地组织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院校进行考察、交流学习。

8.学院组织的专题培训、学术交流。

三、培训的基本要求

1.新任专职教师必须参加省级岗前培训。

2.所有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应积极参加省级或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的示范培训或课程培训或骨干研修。

3.学校每年对全体专兼职思政教师至少培训1次。

4.每学年至少安排1/4的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学术交流、实践研修和学习考察活动。

5.安排专职思政教师进行脱产或半脱产进修,每人每2年至少1次。

6.鼓励支持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学位。

四、培训进修程序

1.思政部根据本单位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结合课程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需要,在保证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制定教师进修学习、培训计划,于上年11月底报教师工作处。

2.教师工作处对上报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进修、培训计划,会同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教师发展需要和经费预算,提出下年度师资进修培训计划,经学院研究批准,予以公布后实施。

3.教师进修、培训学习及赴企业顶岗实践按计划派出。对于脱产进修(含到企业顶岗实践)项目,由学院、教研室及教师本人共同联系落实教师进修学习的有关事宜。

4.由教育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相关行业学会等部门主办的各类短期业务培训,可根据培训内容,由思政部提出建议,学院批准,安排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学习。

5.教师参加各类培训、进修及挂职锻炼均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五、培训费用报销

1.短期培训,学院从思政专项经费支出,报销培训费、差旅费,其它费用(证书费等)自理。

2.教师学历学位进修、访学、企业挂职锻炼等费用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3.专项考察与交流学习,学院从师资培训经费列支,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费用。

六、培训的考核与管理

1.教师学历学位进修、访学、企业挂职锻炼等的考核管理按相关制度执行。

2.短期培训返校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学习情况,并须将培训学习成绩、结业证明、个人总结材料等交教师工作处验收存档;思政部应安排培训人员作培训业务汇报,培训发放的相关培训资料作为思政部资料供全体教师借阅。

3.脱产进修学习的教师,须每月与学院所在部门进行联系,以便学校掌握进修人员的学习及思想状况。学院将按有关规定对每位进修学习人员的学习过程进行跟踪考核,核算继续教育学时数,形成进修人员的学习档案,作为教师晋升职务、绩效考核、再次进修学习的依据条件之一。

4.教师工作处要及时对学院每学年教师进修、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对相关资料进行统计、归档,并为学院填报教育部数据平台提供佐证材料。

七、本管理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太阳集团tcy8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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